丹东公安民警到田间地头倾听百姓心声。
3月中旬,大地回春,放眼广袤田野,春耕备耕正当时。
2月13日发布的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不容有失。
一年之计在于春。做好春耕备耕生产是确保全年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关键。连日来,全省各地政法机关不断延伸服务,排查化解农村矛盾纠纷、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主动出击护航春耕。
田间地头
化解矛盾纠纷
“感谢法官帮我们解决了大问题,今年种地我们心里就踏实了!”法库县丁家房镇丁家房村村民张某拉着法库县人民法院秀水河子人民法庭法官丁丽的手,满怀感激地说。
事情还要从去年秋收时说起,张某与靳某两家的承包地相邻,均种植玉米,收割时张某发现双方临界线处,靳某多收割了0.6亩,立刻报警并上报村委会,经多人调解未果后,张某将靳某诉至法院。
双方互为地邻,且案件标的额较小,考虑到今后两家每年春种秋收还要继续“打交道”,为了能够真正解决矛盾纠纷,丁丽决定先行调解。
当她第一次来到现场时,双方争执激烈、互不相让。此时刚出正月,争议地块被大雪覆盖,不利于准确测量,无法查清事实。“种一季粮食不容易,刚成熟就被别人收走肯定很着急。但事出有因,这事要想处理妥当,还得你们双方静下心来好好谈一谈。”眼看双方争执不休,丁丽便从情理角度劝说双方,缓解对立情绪。回到法庭,丁丽心头始终惦记着这场耕地纠纷。
一晃儿来到立春时节,气温回升,积雪开始融化。丁丽邀约当事双方再次来到张某的承包地中,实地丈量土地的宽度,并与地账所载数据对比,证明靳某的确多收割了张某地块的玉米。
丁丽对双方进行了单独调解。她耐心摆事实、讲道理,终于使双方以靳某给出相应的赔偿方式和解。靳某当场支付了赔偿款,该土地纠纷案件终于得以调解结案。
春耕备耕之时,既是广大农民群众最为忙碌的时期,也是最容易引发土地纠纷的时期,全省政法机关主动到田间地头化解矛盾纠纷,着力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力争让“矛盾不出地,纠纷不发芽”。
全力排查
消除春耕隐患
要使“矛盾不出地,纠纷不发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是关键,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同样是关键。
“这几天就要种地了,你说这机器丢了多耽误事啊!”铁岭市清河区杨木林子镇村民关某焦急地对民警说。
原来,关某网购的农用机器已到快递点,但取货的时候却找不到了,眼看着就要种地了,关某一着急便和快递点的负责人吵了起来。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民警在巡逻中遇见此事,马上前去化解。
“二位先冷静一下,我帮您联系商家核实一下具体情况!”民警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快速查明快递“丢失”原因是商家发错了货。民警协调商家加急为关某补发了快递,一场“乌龙事件”在民警的帮助下快速化解。
针对春耕期间农村各类纠纷矛盾凸显这一实际,铁岭市公安局依托“百所千警连万家”活动和“一村一辅警”工作机制,组织警力深入辖区村户及田间地头开展多角度、深层次的排查走访工作,及时掌握邻里、地界、权属等矛盾纠纷苗头隐患。
“王警官,你怎么又给我家送化肥了啊?这几年,你年年来我家送化肥种子,让我这孤寡老头子说什么好呢!”这是丹东市振安区马市村村民老张对送化肥的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马市边境派出所几位民警说的一番感谢的话语。
春耕之时,振安公安分局以“千警进千万家”入户走访活动为抓手,在倾听群众心声的同时,把帮助扶持农村孤寡老人、残疾家庭、有困难的村民走出困境作为工作的重点,全力维护农业生产、农村稳定、农民权益。
主动出击
规范农资经营
今年春耕以来,各地政法机关纷纷开展“保春耕”行动,为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和农村稳定安宁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连日来,本溪市公安机关聚焦种子、农药、化肥等春耕急需必备的物资,依法严厉打击套牌生产、侵权假冒、非法添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涉农资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让农民群众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为实施春耕备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护航春耕,执法与普法并举才能更好地打通法治的“最后一公里”。
近日,辽阳市公安局宏伟分局食药侦大队和兰家派出所民警联合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共同走进田间地头、农资经销站点开展“农资打假、护航春耕”宣传活动,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3类春耕必备物资进行细致查验。
民警在要求农资产品经营业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销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农资产品,从源头杜绝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的同时,向辖区群众积极宣传、讲解如何辨认真假种子、真假农药以及警惕网络销售诈骗陷阱等方面的法律常识,切实为春耕备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