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全省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以来,省税务局根据省司法厅总体安排,围绕集中整治目标,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的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创新税务执法方式,推动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针对东北区域“三省一市”税务行政处罚不统一、裁量权不规范问题,7月22日,省税务局联合吉林省税务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大连市税务局共同发布《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对7大类55项税收违法行为的税务行政处罚实现“三省一市”“一把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完善有效防止了处罚随意性,确保了处罚结果公平公正。
省税务局在严格规范执法的基础上,积极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对首次发生《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所列事项、危害后果轻微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给予及时纠正税收违法行为的机会。同时,对适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的当事人,由主管税务机关与其签订《“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在和谐的氛围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遵从度和获得感。
通过集中整治,省税务局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设,强化了“1+3+N”制度实施体系,优化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执法音像记录平台功能,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嵌入“金税三期”系统实现流程化控制,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执法行为被记录、看得见、可回溯,让每一起重大税务执法决定都接受合法性审查,进一步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