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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直各部门涉企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公布 原则上不再新增涉企现场检查项目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22-06-10 10:01

  本报讯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频繁检查、随意检查、选择性检查、重复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日前,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了《2022年省(中)直各部门涉企行政执法(非重点领域)现场检查计划》。

  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对于非重点领域,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计划要求,在执法检查项目清单之外,原则上不再新增涉企行政执法现场检查项目。在现场执法检查时,要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落实实施不确定性检查的工作要求,有效防范权力寻租。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要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这些领域的行政执法检查,不受本计划限制,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自行制定检查计划,并按规定报送省司法厅备案。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鼓励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切实解决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全面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省司法厅要通过定期走访、组织评议、案卷评查等方式,听取对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现场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涉企执法现场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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