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如期召开,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周忠轩向大会作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李景阳作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于天敏作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报特邀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李坚对“一委两院”工作报告进行解读。

代表进行分组讨论
【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确保改革措施于法有据
件件立法,连着民意;项项监督,落实着依法治省。刚刚过去的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突出监督重点,通过立法、监督、督促代表建议落实等大量的具体工作,及时地回应了民生关切,有力地促进了全省中心工作。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城市之间的发展竞争由过去的比区位、比资源、比政策越来越向比营商环境、比服务便利化、比交易成本更低的方向转变。
优化营商环境是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回应我省软环境建设的客观需求,省人大常委会一审通过的东北地区首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就市场主体权益保护、政府公共服务和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依法解决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营造全社会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良好氛围,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法治环境,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自觉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注重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25件,批准地方性法规和决定28件、单行条例8件。为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对节约能源条例、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8件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修改。为保证国家全面放开二孩的重大生育政策调整在我省顺利实施,及时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范经营行为,保障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明确治超责任,加强责任倒查。修改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引导和激励创新主体积极转化科技成果。制定安全生产条例,细化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规定。修改电信管理条例,加大对电信行业的监管和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修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解决困扰辽宁地区电网规划、建设与保护的突出问题。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保障公众健康。
突出民生领域立法——回应社会关切,历时四年制定了食品安全条例,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纳入监管体系,填补食品安全法调整空白;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强化农产品产地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体系。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畅通维权渠道,并首次针对教育培训服务机构作出规定。制定学前教育条例,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制定法律援助条例,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完善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社会服务体系,提高特殊老年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审议志愿服务条例,引领和规范志愿服务。
完善人大制度立法——从立法层面解决基层人大依法履职、发挥代表作用以及代表选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修改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实施代表法办法,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为人大选举、代表履职提供法治保障。
健全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立法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立法审议程序,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积极拓宽人大代表和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途径,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建立立法专家顾问、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细立法。加强对设区的市和自治县立法的审批和指导,稳步启动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
创新备案审查机制——坚持“应备必备、有备必审”,对报送备案的129件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初步审查。规范纠错程序,提升审查实效,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主动审查程序,修改市政府规章1件。首次对与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事项相关的2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研究,建议省政府修改与上位法冲突的规章1件。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多措并举、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1项,组织执法检查8次,开展专题询问1次、专题调研10次、专题视察4次。继续加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力度,作出了8项决议,跟踪监督4项决议落实情况。
【“两院”报告之数字说】
数字彰显公平正义
案件受理创新高
201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940587件,比2015年、2014年、2013年分别上升16.1%、46.3%、63.9%;省高院共受理案件16401件,比前三年分别上升36.1%、52.9%、44.2%。全省法院共审执结案件776677件,同比上升13.3%。其中,省高院共审执结案件12297件,同比上升13.8%。
同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4519人,提起公诉44207人。全省检察机关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到全省工作大局中,制定实施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的40条意见,突出打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坚决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惩处危害民生的犯罪。同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380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158人;依法支持轻微刑事犯罪案件达成和解383件。
服务发展不遗余力
2016年,全省法院系统牢牢把握平安辽宁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始终把维护大局稳定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彰显刑罚功能,全省法院依法审结刑事案件41791件。将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倡导诚实守信等原则贯彻审判始终,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共审结279855件商事案件,同比上升15.5%。监督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共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2160件,同比上升33.5%。指导全省法院认真调研“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中的司法需求,组建破产审判专业组织,妥善审理破产清算案件346件,依法清理了一批“僵尸企业”。
同一年,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相关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409人。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立案侦查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等重点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320人。
司法体制改革蹄疾步稳
2016年,省高院始终坚持党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领导,以问题为导向,制定了《辽宁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包括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保障制度等12个配套文件。将思想工作贯穿改革过程,召开党组会、交流会、答疑会、培训会、座谈会20余次,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完成全省7776名法官职务套改工作,为实行员额制改革打下基础。积极组织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12个基层法院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同一年,省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制定印发《辽宁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办法、检察官权力清单等改革指导性文件22份。坚持以具备独立办案能力为入额检察官的“标尺”,在我省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单位大连、盘锦、葫芦岛检察机关遴选产生员额检察官790人,并基本完成全省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选任的考试考核工作。
【“两院”报告之专家谈】
“两院”成绩来之不易
奋发有为,完成大量司法案件
全年全省法院审结执结案件提升13%以上,这是在案多人少,部分法官检察官流失,两院既要履行常规职能又要推进司法改革任务的情况下完成的业绩,着实不容易。
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两院”在司法实践中尊重契约自由,倡导诚实守信,依法打击老赖,破解执行难问题,多部门协同联动,保障经济活动及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健康推进。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改善和保障民生
通过设立农民工欠薪案件绿色通道等措施,提高审理执行效率,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通过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实现权利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强化法律监督,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完善监督体系、监督机制和监督程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严明法律底线思想防线和纪律高压线,打造良善的法务环境,维护清正廉洁的司法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