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农村,被害人被撞倒在路边后死亡,肇事车辆逃逸,现场证据有限且没有目击者,侦破类似案件犹如大海捞针。日前,面对这样一起案件,大连金州警方通过细致排查,抽丝剥茧,让案件真相逐渐浮出了水面。
肇事逃逸
2016年12月11日22时许,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联合指挥部110接警平台接到市民报警,在金州区登沙河排家村路段,有一名行人躺在地上已经死亡,像是被车撞了,但是现场周围没有肇事车辆踪影。
接到报警后,分局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过对现场进行全面勘查,同时对现场周边进行走访调查,交警判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嫌疑车辆在案发后逃离了现场。通过留在现场的破碎玻璃,警方初步判断肇事逃逸的车辆可能是一辆三轮摩托车,并且在地面发现了很细小的橘红色漆片,办案人员通过地面的小玻璃碎片向北寻找,最终确定车辆是由南向北行驶,在发生事故后向北逃逸。
由于事故地点位于农村,夜间无路灯照明,也没有监控设施,再向北行驶二百米左右为一个“丁”字形路口,在路口处再没有发现车辆掉落的碎片,因此无法确定肇事车辆逃逸的方向,而且两个方向都是四通八达,警方的追查线索一下中断了。
抽丝剥茧
12月12日,金州交警大队成立了由事故科民警为主力的“12·11”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通过对现场收集线索的侦查分析,判断出肇事车辆应该是事故发生地周围的车辆,可能没有车辆手续,逃逸驾驶员应该是住在附近的村落,专案组将侦查范围锁定在登沙河地区事发地点周围的几个村落,重点围绕橘红色三轮摩托车或类似车型排查,并进行详细的走访核实。
民警兵分四路,一路专门到派出所通过社区民警联系附近村落的治保主任,力求在周围村落找到类似车辆并做到见车见人;二路专门到登沙河车站进行走访调查,谋求在驾驶员群体中找到知情者,汇总可疑情况;三路继续在现场周围寻找有价值的监控线索;四路在事发地周围张贴协查通报,发动群众为破案提供帮助。
办案人员根据现场血迹的凝固程度加上当天的实际温度,推断出事故发生时间应该是当天的21时30分左右,确定时间后在监控中发现了疑似逃逸车辆,时间显示为12月11日21时45分,该橘红色小车通过小店向北驶过。
专案组汇集各组警力回复的信息得知,正在登沙河周边的汽车修理铺走访的民警摸排到一条重要线索,经修车师傅辨认事故现场遗留的嫌疑车辆漆片,肇事车辆应该是一辆橘红色四轮老年代步车。
侦破方向一步步清晰,嫌疑车辆的范围进一步缩小,逃逸嫌疑人也在抽丝剥茧中逐渐显出原形。通过派出所联系治保主任反馈回来的消息称,根据办案民警确定的车型和颜色以及案发时间通过该路段的车辆分析,在登沙河的北关村附近有类似车辆持有人。
投案自首
迫于办案人员的强大攻势和排查力度,12月12日11时,肇事逃逸男子刘某在其亲属的陪伴下,向警方投案自首。通过审讯,今年48岁的刘某对肇事逃逸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事发当天,犯罪嫌疑人刘某驾驶无号牌四轮代步车,沿华登线行驶至事故地点处时,将行人撞倒后逃逸,因为当时害怕就没有停车。后来他将车辆藏匿到了一个煤场内,第二天在家不敢出门,听说警察来查车,就知道自己是躲不了了,于是他赶紧投案争取宽大处理。
该肇事车是无牌照车辆,肇事司机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肇事司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