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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李戬 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22-03-29 16:50

  辽宁长安网讯 沈阳市沈北新区司法局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多措并举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复议救济权利,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确保防疫与业务工作两不误。

  立足实际 开通“绿色通道”

  沈北新区司法局开通行政复议立案“绿色通道”,工作期间行政复议办公电话专人值守、行政复议办公邮箱实时查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受理电子版复议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行政复议电子邮箱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缩短受理与审理时限,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现场给予受理或不受理决定;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行政复议案件,于30日内结案;对案情较为复杂的,于45日内结案。确保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的工作目标。

  审调结合 加强矛盾化解

  对已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严格审理案件的同时,积极采用线上、电话、传真等方式与当事人进行沟通。针对申请人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标准适用不服的,或当事人对行政赔偿、行政补偿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进行调解,充分利用调解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内外兼顾 确保行政秩序

  在疫情防控期间,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非法牟利、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等具有代表性、倾向性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查实复议行政行为、适用法律、办案程序等环节,依法、审慎做出复议决定。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开。使之达到内部指导、外部引导的效果,保证战“疫”期间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

  营造环境 做好战“疫”保障

  加大对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审查,充分利用《行政复议意见书》的法律手段,督促行政机关对违法及不当行政行为进行纠正,并做好善后工作。对违法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错误的行政处罚,以及提高行政许可条件等侵害企业或职工权益的行政行为,坚决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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