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区分局帽盔山派出所侦破一起以买婚房为由诈骗钱财的案件。被害人吕某到帽盔山派出所报案称其被女子姜某以结婚买房为由分8次骗取人民币20余万元。
原来,姜某离婚后带着一个女儿生活,租房居住。吕某和姜某恋爱后,姜某同意和吕某结婚,并提出希望买一处房子。一天,姜某说她看好了一处房子希望吕某出钱买下,并以买房为由分8次向吕某索要人民币共计20余万元。过了一段时间,吕某觉得应该将房子过户并约姜某一起到房产大厅办理手续,可是到了约定的时间没有等到姜某,从此打电话再也联系不上姜某,吕某才发觉上当受骗了,于是到公安机关报案。
接到报案后,帽盔山派出所开始组织调查,因案件复杂,经几个月的走访,又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侦查,终于发现了姜某的行踪,并于日前将姜某抓获。姜某对其以结婚买房为由骗取吕某2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所骗得的钱均被花在她自己的服装生意和日常开销上,并没有用在买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