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在省司法厅采访时了解到,省司法厅积极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部署,加快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为营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夯基固本,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
据了解,省司法厅着力下好全省改革“一盘棋”,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全力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自今年1月1日起,除国家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外,省政府以“一个窗口”对外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集中送达”。目前,省本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已全面完成。此外,全省14个市均出台了改革实施方案,沈阳、鞍山等13个市已统一行使市本级行政复议职责。
通过改革,有效解决了行政复议机关过多、裁决标准不统一、人民群众找不准行政复议机关等问题,实现了我省行政复议职责和队伍的优化整合,进一步发挥了新时代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
为了方便群众通过行政复议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省各地推出了系列便民利民举措。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将行政复议机构办公地点设在交通便利处,并在办公地点设置接待室、听证庭、调解室、阅卷室,为申请人参与行政复议过程提供便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政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设置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向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供“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行“智慧复议”,全面推广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案,逐步推行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完善行政复议网上受理制度,综合运用邮政快递、电子邮件等方式来送达文书。解决偏远地区基层群众复议难问题,推广在偏远乡镇司法所设置行政复议代办点,让群众少跑腿。加强宣传引导,督促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主动及时公开改革后的行政复议机构名称、地址等信息,提高社会公众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认知度和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