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丹东市振兴区司法局江海司法所成立,解决了江海街道成立13年无司法所的难题。一年多来,司法所在调解矛盾纠纷、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方面扎实工作,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发挥了大作用。
社区矫正管理实现正常化、规范化。江海司法所按照《社区矫正法》要求,做好社矫工作。做到每周对社矫对象抽查一次,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对其进行教育培训,并且每次都有派出所民警参加。每周对监外执行对象进行家访。每月对重点社矫对象进行家访。每月走访一次派出所、村委会,对社矫对象的情况及时掌握。
监外执行人员姜某某已70多岁了,患有脑梗、高血压等多种高危疾病,行动非常困难。江海司法所工作人员考虑到姜某某身体不便,多次到他家进行走访,不仅面对面宣讲《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他的认罪悔罪意识,而且主动帮助他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困难,令姜某某及其家人十分感动。
今年春节前,江海司法所把辖区内的社矫对象召集起来,举行一次教育会。会上每个社矫对象汇报了家庭、生活、工作以及遵守社矫法规等情况。司法所所长高德胜对这些人员进行关于远离黄赌毒、守法经营、疫情防控、维护边境安全等法律法规讲解。
一年来,江海司法所对社矫对象进行了以《社区矫正法》《禁毒法》《海洋渔业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多种措施的管理下,社矫对象没有违规现象,无重新犯罪人员。另外,辖区的安置帮教对象思想稳定,无违法和重新犯罪人员。
江海街道辖区内4个村全部建起了“村民评理说事点”,成立了评理说事员队伍。司法所还与公安派出所、村委会一起调解纠纷。一年多来,调解纠纷32件,司法所参与调解5件,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