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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 构筑法治“防护网”——我省公共法律服务跑出便民利企“加速度”系列报道(三)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董楠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22-02-28 12:00

  前不久,朝阳市公益法律服务团为朝阳某公司吸收合并工作提供了专业法律意见。服务律师利用专业优势,依法设计交易结构和制作交易文件等,将吸收合并成本降到最低,为企业节省了大量资金,提高了企业未来竞争力,得到了企业好评。目前,朝阳市公益法律服务团已与数百家企业实现对接,开展法治体检,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数千次。

朝阳市公益法律服务团与企业对接。

朝阳市公益法律服务团与企业对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采取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团方式,为企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市、县、乡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成率达到100%;依托村(居)委员会建立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5905个,建成率达到100%。

  优化公证服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龙某户籍地是河南省信阳市,近几年一直和儿子儿媳居住在绥中县东戴河新区某小区。2021年11月2日,龙某儿子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需要直系亲属去外省处理相关事宜,如不能亲自办理则需要办理委托书公证。龙某已经92岁高龄,且因腿部摔伤不能行走。绥中县公证处接到申请后,上门为其办理委托书公证。

  为了更好地解决不同地域间公证事项的衔接与办理,绥中县公证处做好当事人跨域通办公证事项,从根本上解决了因跨域问题给当事人带来的公证不便。绥中县公证处设立了跨域通办专窗,公示了跨域通办公证事项清单,做到了在大厅范围内广而告之,让办理公证的群众一目了然。对在窗口工作的全部公证助理人员开展了针对跨域通办事项的业务培训,达到所有公证助理员都能辅助公证员做好前期的解答、接待、受理等工作的程度。跨域通办得到了办事群众的拥护与好评:“没想到不出绥中就把千里之外的事儿给办了,跨域通办真是太好了,太便捷了。”

  据悉,为解决公证办理“难繁慢”的问题,省司法厅要求各公证机构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通过一次性告知单,明确群众办证所需材料,减少群众往返公证处的次数;落实“首问负责制”,公证人员之间、公证处之间,不得相互推诿;全面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能够运用信息手段核实的事项,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对于当事人能够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且不需要核实的公证事项,以及法律关系简单的公证事项,大幅压缩出具公证书的时限。

  此外,省司法厅加大对与营商环境建设不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力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畅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渠道、实行“一次性告知”等多项举措,构筑了一张司法行政的法治“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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