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服务保障全市转型升级,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阜新市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服务保障全市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市各级政法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切实找准政法机关服务保障转型升级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大力开展以“排干扰、解纠纷、化风险、保平安”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为促进全市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政法保障和支撑。
《意见》指出,全市各级政法部门要充分发挥预警职能,防控化解转型升级中各类风险隐患。在执法司法中对经济违法犯罪、民商事纠纷等案件,梳理发现可能面临的法律政策问题及潜在风险,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和法律顾问意见,提前通报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范。对发生风险的企业,要依法妥善处置企业的债务纠纷,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要突出抓好金融风险监管,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重点领域的全面深入摸排和风险评估,指导相关部门完善监管措施。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调解工作机制。深化诉非衔接,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多种途径和手段妥善化解涉企债务、企业破产改制、劳资纠纷等案件。
《意见》指出,全市各级政法部门要充分发挥打击职能,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打经济犯罪,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严查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经济活动中侵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违法犯罪,要严惩失信违法犯罪,依托法院系统建立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库,建立与社会征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全力优化转型升级的经济发展环境。
要充分发挥保护职能,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保护力度,高度重视企业欠薪欠险和非法集资问题,深入开展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清理行动,积极营造转型升级的扶商安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