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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为职工建立一道“防火墙”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16-12-19 13:21
  丹东市总工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社会联动协调机制和劳动法律监督预警机制,加强企业和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劳动法律监督预警组织建设,推行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职工法律援助制度,为保障丹东市职工的权益,为职工建立了一道“防火墙”。
 
  想要用法律保护自己,就要先用法律武装自己。为此,市总工会在市、县(区)两级工会推行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工会法律顾问要紧紧围绕工会依法履职及依法决策开展工作,为工会重大决策、重要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工会日常劳动法律监督、工资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处、职工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工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对于促进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把工会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意味着工会法律工作的日常化,为了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和法院建立了日常联络制度,通过强化社会联动,进一步推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力争把劳动争议案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劳动矛盾纠纷,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丹东市共建有劳动争议调解组织3223个,有劳动争议调解员6817人,规模以上建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达90%。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24个,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100%。今年以来,市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236件,结案率达70%,已基本实现全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化和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为适应职工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不断增加的趋势,更好地履行工会维护职责,促进劳动关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市总工会成立了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团,进一步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目前,全市7个县(市)区工会都设立了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有法律援助志愿者313人,今年市、县两级工会法律援助机构为职工代理劳动仲裁、诉讼案件54件,职工胜诉率100%,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