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建平县深井镇深井村村民翟某某将一面写有“司法救助暖人心 心系百姓保民生”的锦旗送到了建平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手中,感谢他们对其开展的司法救助。
3月7日,犯罪嫌疑人郭某成在加油时与加油员发生口角,并将加油员及前来拉架的翟某某打伤。经鉴定,翟某某左眼眶骨折构成轻伤一级,面部软组织裂伤构成轻伤二级,至今不能正常参加劳动,犯罪嫌疑人郭某成因本案羁押,且无赔偿能力,致使翟某某未得到赔偿。建平县检察院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后认为翟某某及另一位当事人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及时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二人申请并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其缓解了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