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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加强版”社区矫正成长记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白国军 石健 | 发布时间: 2016-12-19 10:52
走近全省惟一一家市级社区矫正管理局
 
  雪后的山城本溪,银装素裹。在位于市郊的本溪市司法局,记者跟随工作人员来到了司法局的三楼。一块大牌子首先映入眼帘,“本溪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本溪市社区矫正监管支队。”显然,这是一个新生组织,从年初成立至今,已经走过10个月的时间。“从过去的处室到现在的管理局,变的不仅仅是名字,更是对其业务的全面升级和创新。”本溪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梁岩这样说。
 
  自去年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升格为管理局后,本溪市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至今,仍然是全省唯一一家。前不久,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在本溪调研政法工作时,专门听取了本溪社矫工作的汇报,并给予肯定。
 
  10月25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本溪市作为唯一的地级市发言单位,汇报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从顶层设计,到制度铺开,再到完善落实,本溪市司法局将这项工作作为全局重点,不断完善。那么,本溪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到底有哪些经验做法?带着问号,记者进行深入采访。



记者在本溪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信息监管中心采访
 
  顶层设计
  10年社矫工作,率先迈出改革第一步
 
  说起本溪的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梁岩比喻说,“就像新生儿的成长,他的一点一滴,每一个变化都不会忘记。”
 
  2006年,本溪市响应上级号召,率先在本溪市平山区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13年,经过7年的探索,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市全面铺开。2016年,本溪市再次先行一步,一方面挂牌社区矫正管理局,一方面应司法厅要求,进行社区矫正部队建制改革,成立基层大队管理,以行政管理的模式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直接管理。
 
  “虽然社矫局刚刚成立,但是‘五脏俱全’。”在指挥大厅,工作人员一边演示指挥中心与县区社矫部门的视频对接工作,一边向记者介绍说。对此,可以有这样一个直观认识,即社区矫正管理局是大脑,监管支队是四肢,指挥中心则是连接各条脉络的心脏。
 
  “就在这间屋子里,可以任意调取社区矫正人员的个人信息及动态位置分布,并且随时拨打手机连线社矫人员的动态。”梁岩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在本溪率先成立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与市局进行同步管理。所有县区都实现了能与市局进行视频连线的功能。
 
  都说万事开头难。相比10年前,彼时全省的社区矫正试点单位有两家,一家是本溪市平山区,一家则是大连市某街道。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力度上,本溪市都率先走在前头。而今,10年过去,本溪市再次走在前列。
 
  “其实,这也是属于本溪独有的一种情怀。”梁岩说。在此,不妨回顾本溪的发展历史。作为全国普法发源地,本溪从“一五”到“七五”普法,走过了30年的历程。“这30年,有艰辛,有辉煌,当我们看到当年老一辈的政法人极力要推行普法工作,建设法治社会时,我们应该将这种情怀延续下去。延续的最好办法,就是做好本职工作。”
 
  也因如此,凡是能走在前面的,本溪市从来都不放弃机会,丝毫未敢懈怠。“如今,社区矫正工作就是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期,我们不但要抓住,还要抓好,争取走向全国。”
 
  创新中发展:整合资源,打破壁垒,盘活一盘棋
 
  面对改革,总要出现一系列的难点难题。本溪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也不例外,资金紧张,人员短缺,老问题新问题在改革中不断涌现。
 
  “首先需要迫切解决人员问题。”本溪市司法局局长范大明说。在大家看来,挂牌成立很容易,但是能有专人管理则是难题。如何在司法局内部调剂指数,成为破局的关键。
 
  在范大明的带队下,本溪市司法局组成专人进行调研,最终调剂了18名工作人员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对于这件看似不能实现的事,梁岩向记者讲述了其中的破题办法。
 
  “在我们司法局机关,有很多人是从监狱、戒毒系统调过来的,他们至今都还保留警衔,也就意味着他们还有执法权。我们将这一批队伍进行了统计并资源整合,在30人中,有20人可以一肩挑两职,即在不影响现有工作的情况下,配合社区矫正监管大队进行工作。”
 
  每两个人组成一组,半年轮换一次到社矫局工作,这成为本溪市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一大亮点。“与此同时,其他具有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也将随时参与到社矫工作中,比如出现重大治安案件、社矫人员收监、查找等,他们还将及时协助开展工作。”梁岩说。
 
  由此来看,社矫局形成了1+X的工作模式。1,即社矫局固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日常工作。X,则是社矫局的辅助队伍,打破工作壁垒,实现资源整合。采访中,梁岩特别强调说,虽然警力类似于“借调”,但是每名派驻的警力都实行统管,并实现双重管理,为的就是实现管理上不出现任何问题。
 
  “其实这么做的目的,也与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相适应,因为社矫本身即是一种刑罚执行,理所当然应该由警察来负责。”
 
  除此之外,社矫局对于人员配备上还有新的打算。
 
  梁岩告诉记者,光靠机关的工作人员,很难将社区工作全面做好。“为此,我们将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这还是一个新的概念,对于本溪市司法局来说,也是一个新课题。
 
  让制度说话
  全面升级,实现精细化管理
 
  工作效果好不好,不妨让制度说话。



本溪市司法局局长范大明(右)陪同本溪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大成(中)了解社区矫正工作
 
  本溪市于2006年5月在全省最先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十多年来,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的不懈努力,本溪市社区矫正工作历经局部试点、全面铺开、强力推进、创新发展四个阶段。今年初,本溪市司法局进行“队建制”改革,在全省率先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加挂社区矫正支队牌子,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刑罚执行监督科、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教育科、综合科和档案资料室)和一个信息监管指挥中心;两县四区都成立了社区矫正办公室和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570人,解除4273人,在矫1297人,重新犯罪12人,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各项工作基本实现规范化管理。
 
  实现“精细化”管理,是今年年初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林志敏厅长提出的工作概念。为此,本溪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围绕精细化管理做了大量工作。具体说,就是五项保障,六个统一。
 
  什么是强化五项保障?
 
  强化制度保障。制定了《本溪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方案》等30多项工作制度,使社区矫正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强化队伍保障。全市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80多名,社区矫正助理员97名。
 
  强化技术保障。为全市社区服刑人员配发手机“定位卡”1188张,实行24小时实时跟踪定位监控,平均定位率达到99%以上,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看得见、找得到、管得住”的工作目标。
 
  强化基地保障。依托社区(村)居民法治学校、本溪监狱和市强戒所,在全市建立教育和劳动基地118个,每名社区服刑人员每月不少于8个小时的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
 
  强化经费保障。市财政每年拨付经费80多万元,各县区财政合计拨付90多万元。
 
  什么是实现六个统一?
 
  统一档案目录格式。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档案和执行档案目录管理模式,做到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统一评估监管程序。对每一件调查评估案件,都实行电子系统全程监督,存档备查,不留隐患。
 
  统一教育学习教材。选购了《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读本》等专用教材,解决了基层教育矫正教材不规范、不系统和不统一问题,并指导基层有组织、有计划、有考核地开展教育活动。
 
  统一配备心理咨询师。要求各县(区)必须配备1名心理咨询师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统一信息监管措施。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机构的信息监管中心,实现了互联互通、视频直接通话,对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出现的越界、报警等信息,及时进行监督管理。
 
  统一信息监管制度。市和县区司法局每天都对信息运行情况进行记录,每周对记录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提高了信息监管的针对性。
  不断学习,不断完善,一直是社矫局自身的工作目标。前不久,黑山县司法局在全县22家司法所安装配备了“面部指纹识别考勤机”。目前,已完成全县32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面部和指纹的信息采集录入,并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考勤管理系统操作技能的专门培训。
 
  黑山县从考勤管理系统后台查阅记录,全面掌握各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的情况,有利于指导并督促司法所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面部+指纹”考勤管理系统的安装启用,可以促使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从“人防”向“技防”转变,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向智能化、信息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听到这一工作特色后,本溪市社矫局马上组织专人学习,结合自身工作,补充不足之处。“这些年,我们也去了很多地方调研学习,为的就是能让我们的工作更加完善充实。”梁岩说。
 
  以行动引领
  教育矫治下,大墙外的蜕变
 



梁岩介绍社矫局组织架构
 
  前不久,按照本溪市司法局的要求,溪湖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组织本辖区内严管社区服刑人员78人走进本溪市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社区服刑人员在监狱干警的带领下,参观了监狱服刑人员劳动改造和生活场所,并听取两名监狱服刑人员的亲身体会。社区服刑人员从内心深处受到了震撼,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遵守法律,认真服从司法所人员的管理,珍惜家庭,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真诚悔改,积极配合矫正,绝不重新违法犯罪。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不但为每位社区服刑人员敲响了警钟,也提醒着每一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杜绝职务犯罪,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力度,为维护社会平安和谐作出积极的贡献。
 
  在基层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这样一个细节。前不久,本溪市明山区金山司法所所长杨慧敏和司法助理孙洪玉忙着买奖品、制作证书。几天后,只有她们两名工作人员的金山司法所要举办一次特殊的表彰活动,为3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授奖,以表彰他们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完成的人生质变。
 
  杨慧敏说:“这3个人是41名矫正人员中能量转换最显著的,他们分别是赫某、孙某、果某。42岁的赫某曾是博士后、国企副总,2010年因走入歧途被判有期徒刑10年,后因胃癌保外就医。经过矫正,赫某重拾人生信念,再次找到自己的价值。一年间他已有3项发明申请了国家专利,而且这3项发明现在都已经应用。赫某希望把这3项发明专利无偿捐献给国家。
 
  “孙某是本溪某中专学校学生,2011年8月的一天,因网聊约架,伙同10余人与对方10余人群殴,造成对方人员轻伤害。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考虑到他是未成年人犯罪,所以时时处处注意矫正方式,这孩子感激社区矫正,表现非常好。今年5月12日,紫东小区6号楼二楼的白大爷家煤气起火,浓烟滚滚,危急关头,孙某冒着危险冲进去,灭掉火源,救下了白大爷家一位卧病在床的老人。
 
  “果某原在装饰公司工作,2010年伙同某机关干部套取公款被判刑,监外执行接受社区矫正后,便成了社区里的义务维修工,经常自己出钱为社区改善设施。”
 
  服刑博士后发明3项专利回报社会;打架斗殴的浪子幡然回头见义勇为;昔日铤而走险套取钱财的人如今自掏腰包为居民办好事,一件件实例足以表明,社区矫正在转换“正能量”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本溪市对那些监外执行的人员,做法治培训、心理辅导,引导他们定期不定期参与社区服务,监督并纠正这些曾经走过弯路的人,回归正常的人生轨道,进而帮助他们由“负能量”转变为“正能量”。
 
  本溪市明山区司法局一名负责人表示,明山区司法局非常重视社区矫正工作,截至目前仅金山司法所就已经接收60多名矫正人员,已经有20多名矫正人员经过培训辅导走上自新之路,正在接受矫正的人员有41名,尽管每个人的情况不同,但社区矫正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正逐步帮助他们重新做人。
 
  为社区矫正人员颁发奖品、荣誉证书是杨慧敏、孙洪玉经过深思熟虑才决定的。“因为矫正人员也有荣誉感,作为司法工作者,善于发现矫正人员身上再现的正能量,并及时加以引导鼓励,有利于教育感化更多矫正人员弃恶从善,重新做人。”
 
  金山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对社区矫正工作向来重视,杨慧敏说:“办事处的领导也赞同,颁奖证书上务必体现‘能量转换’字样”。
 
  除了充满人情味的帮困扶助外,本溪市司法局还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运用科技手段建立手机定位、视频监管等,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从“人防”向“技防”的转变,有效防止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
 
  【局长感言】
 
  采访中,本溪市司法局局长范大明说:“我们经过与上级部门的沟通,经过多次的实地调研,最终形成现在的管理体制,主要目的就是管好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也是高墙外的服刑人员,虽然在墙外,但是仍然需要我们的周密管理,这样才能确保社区的安全稳定,和谐平安。未来,我们还要走出去,多向全国的优秀兄弟单位学经验,博采众长,开拓视野。同时也将加大投入,实现具有本溪模式的社区矫正精细化管理。”
 
  【画外音】
  “率先”成为关键词
 
  10月25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本溪市作为唯一的地级市发言单位,汇报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一直以来,本溪市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发挥职能,在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规范执法、保障体系等方面实现了“六个统一”的工作目标。会上,汇报展示了本溪市司法局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律,率先在全省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完成“队建制”体系建设等做法,以及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良好成果,受到了省司法厅领导和其他城市同行的肯定。
 
  前不久,《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此次征求意见稿共5章36条,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就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意见指出,制定社区矫正法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确定的重要改革举措。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监护人、保证人,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应当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另外,国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记者感受到,社区矫正,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需要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比如,社会组织具有心理、教育等方面专业人才优势,他们以兼职的形式参与活动,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可大大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可以欣喜地看到,未来社区矫正工作将更加规范、阳光,我省的社区矫正工作也将迈出更加坚实的一步。
 
  记者手记
  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
 
  放眼全国,从2003年全国试点,2009年全面试行,到现在的快速发展。从全国各地的实践经验来看,社区矫正工作对于改造社区服刑人员,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回归社会起到了明显效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反映了社区矫正发展的客观要求,对建立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社区矫正组织建设、机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和场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打下了牢固基础。社区矫正是一项司法体制的社会治理创新。社区矫正肩负着把服刑人员教育改造成为守法公民、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重要责任,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具有重要作用。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型的刑罚执行手段,是我国刑罚制度的重大改革,是推进司法体制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实践。
 
  本溪市率先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这无疑是一种创新,更是为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作出了贡献。总所周知,社矫人员也是高墙外的服刑人员,如果教育得当,他们将走向光明,重获新生。如果一旦管理不当,则会使社矫人员重返高墙,为社会带来危害。为此,本溪市从顶层设计入手,到管理层级铺开,如今已经形成了具有本溪特色的社矫管理模式。我们有信心期待本溪的社矫工作将越来越好,同时,为他们的创新社会治理新举措而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