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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音符”在大山里传扬——记宽甸满族自治县司法局青山沟司法所所长鞠进波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于灏 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1-12-20 11:21

  个人简介:

  鞠进波,2001年任宽甸满族自治县司法局青山沟司法所所长,曾获得丹东市优秀司法所长、优秀法治宣传志愿者、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今年11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

配文1:鞠进波(左一)在村里走访

鞠进波(左一)在村里走访。

  “九山半水半分田”,这是宽甸满族自治县青山沟镇的地貌写照。2001年,鞠进波任青山沟司法所所长,这一干就是20年,他也带着法律在大山里转了20年。这里的村民们说,鞠所长走遍了青山沟的田间地头、山林河边、乡里乡亲的家。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法规、帮助乡亲们打官司,他用热心和法律知识,赢得了乡亲们的爱戴和信任。

  精业务 甘奉献

  鞠进波告诉记者:“山里的百姓思想淳朴,但发生矛盾纠纷也常常认死理,如果平时不把法律法规送到他们心里,一旦发生纠纷,就不容易化解。”于是,鞠进波抓住每次处理矛盾纠纷的机会,在调解纠纷中,向村民们宣传法律法规。引导村民用法律思维看待矛盾、分析矛盾,使当地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不断提高。

  为了做好普法和法律宣传工作,鞠进波经常到各村走走,发放宣传册(单),在法律宣传日,他在镇里设立咨询台、制作宣传板、举办法律专题讲座,为了提高宣传效果,鞠进波还进校园宣讲法律,通过学生将法律知识带进每个家庭。

  听呼声 解民忧

  20年来,鞠进波真心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

  今年春天,王某在为儿子举办结婚庆典期间,未经李某许可就把乐队安排在李某家休息,造成李某的房屋及室内财产损失。双方因为赔偿问题引发纠纷,争执不下。鞠进波经过调查了解到,王某是通过李某的弟弟借用了房屋,但李某并不知情,事发后,王某表示愿意对李某进行赔偿,由于李某要求的赔偿数额较大,王某无法承担,因此双方发生纠纷,未能达成协议。为了更好地化解纠纷,鞠进波请法律顾问帮助逐项列出赔偿依据进行核算后,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这起纠纷圆满解决。

  今年,青山沟镇一家木材加工厂解体改建后,没有预留通行路,董某通往加工厂后面的承包地无法通行,董某多次找到村委会协商解决,因该地块两面都是宾馆,无法打开道路,只能占用东面五户村民的土地解决通行问题,村委会多次与5户村民协商,都没办法解决。村委会和村民都找到鞠进波,请司法所来解决问题。鞠进波向村委会了解情况,又到村里相关几家挨家挨户做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反复协商,终于使5户村民松口,紧接着,鞠进波联系土地部门,经过测绘,确定了通行路线,签订合同,化解了这起纠纷。

  重帮教 送温暖

  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鞠进波全面落实无缝衔接管理措施,防止脱漏管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同时加大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力度,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让这些人感受到温暖。

  刑释人员于某释放后一直没有回本村生活,村里进行土地调整时也没有给于某分配承包田。多年以后于某找到村里要求分配土地,村里的地块已经承包,没有预留机动地,无地可分,于某十分不满。为了妥善解决于某的问题,鞠进波一方面帮助于某解决生活困难,缓解于某过激情绪,又找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商讨,最终帮助于某解决了问题。青山沟镇现有刑释人员94人,三年内省内刑释人员衔接到位且无重新犯罪人员。

  守廉洁 筑底线

  在20年的基层工作中,鞠进波遇到过很多诱惑,但他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守政法干警的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外界干扰诱惑,坚持公平公正,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他在司法所工作多年,没有接受过任何当事人的吃请送礼。

  常树爱岗敬业之心,把每天作为工作新的起点。鞠进波用甘做群众解忧人的实际行动展现了基层司法干警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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