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11月26日获悉,为切实解决全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省司法厅日前制定下发《辽宁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制度,统一社区矫正档案文书格式,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社区矫正档案是指社区矫正机构在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法律文书、文字材料、图片、音像资料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据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管理规定》共7章24条,内容主要包括总则、建档、归档、保管等。重点对社区矫正档案管理主体和责任进行明确,健全完善了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等社区矫正各环节文书档案,从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移交以及加强保密等方面对全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作出全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