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减证便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即日起,鞍山市司法局协同相关部门在全市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据鞍山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来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也就是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后,群众去政府机关办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行政事项时,不需要提交任何证明材料,只需要签署一份表示符合相关条件的承诺书,政府机关就会办理相关事项。
据了解,今年初,鞍山市制定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市司法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全力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其中,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办事创业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78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并对外公开公示。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为了让百姓实实在在地体验到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带来的便捷与便利,市司法局将确保事项落地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将本部门实施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及相关工作要求,迅速传达部署到基层单位及具体办事部门和办事窗口。全方位宣传、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等,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同时要完善配套工作机制,要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鞍山市信用综合应用管理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等收集、比对相关数据,实现部门间告知承诺制事项信息在线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