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有利于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利于提高教育改造工作质量,有利于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更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这是鞍山市千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淑萍对大队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时重点强调的内容。
日前,记者从千山区司法局了解到,像这样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在千山区已经常态化。业务培训中,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学习了《社区矫正法》的立法亮点及适用疑难问题、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和风险防范,以及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在监管社区服刑人员工作中,千山区司法局各司法所用培训中学到的法律、法规和变动情况,用“平常心”去对待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用“耐心”去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每一个问题,用“爱心”去关爱帮助每一名矫正对象,用“细心”来认真对待矫正工作中的每个环节。对个别思想起伏大、不遵守监管制度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他们的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动态制定合理的矫正措施,采取灵活具体的矫正方式,对有心理问题的矫正对象进行治疗。
近年来,千山区司法局在全力推进社区矫正的组织机构、专业队伍、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工作人员培训等软硬件建设的基础上,不断丰富教育矫正内容、完善监督管理手段,全面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扶解困”三大任务,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发展。王淑萍表示,近十年来,千山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创下了多年无脱管和漏管、无重新犯罪的成绩,为千山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较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