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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矫正机制 赋能平安建设——抚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有法有情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杜江宏 驻抚顺记者 黄硕 | 发布时间: 2021-11-15 11:20

  近年来,抚顺市司法局不断推动制度建设、日常监管、社会融合等创新模式,持续提升社区矫正标准化建设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平安抚顺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织密社区矫正“制度网”

  为进一步堵塞监管漏洞,优化工作模式,抚顺市司法局结合平安抚顺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际,积极探索“小快灵”制度模式,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系机制的工作意见》《抚顺市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办法》和《抚顺市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规定》。

  积极推进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建设,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坚持专群结合、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职能作用和工作效能的最大化。

  构建和谐有序“管控网”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信息日核查制度,强化监管措施,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社区矫正工作,全力维护安全稳定。

  实行闭环管理,制定权责清单,针对“减假暂”社区矫正对象和群众关注的社区矫正重点执法环节,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社区矫正执法公开力度,持续做好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

  除此之外,抚顺市司法局还协调电信部门,创新性地组织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情况排查,每天至少两次电子定位核查,杜绝脱管问题发生。

  建立管理服务“情感网”

  为突出融合共治引领、撬动、赋能作用,激发整体活力,抚顺市司法局在实践中采取集中宣传与专题学习相结合、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辽宁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

  利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载体,针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家访”,用家庭感化增强社会观念。通过制定教育帮扶措施、邀请专家开展心理辅导、运用人民调解组织的优势化解矛盾、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生活困难等手段,化解了监管风险隐患,提升了教育矫正质量,体现了人文关怀,形成了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帮教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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