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司法部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会上,发布了《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决定》,授予597个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授予796名同志“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其中,我省沈阳市和平区司法局南湖司法所等21个司法所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沈阳市沈河区司法局风雨坛司法所所长沈中华等26名司法所所长获得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
据悉,省司法厅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建领航、强化法治建设,以“司法为民、服务中心”为工作的出发点,坚持强基导向,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司法行政基层战线涌现出一大批司法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切实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