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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难愁盼”考卷下的民心“满意清单”——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见行见效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21-11-01 11:10

  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法治保障、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执法为民等方面“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一场场生动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蓬勃展开,一件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解决。截至目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累计为群众办实事5100余件,提供服务群众便民措施累计670项。  法律服务进社区

法律服务进社区。

  立法为民

  振民心

  推进法治建设,为助力辽宁振兴发展营造稳定、安全的法治环境。省司法厅报请省委、省政府审议出台了《关于解决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为辽宁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等9个文件。下发了《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开通网上办证功能实现公证“最多跑一次”的实施办法》《辽宁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

  完善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突出民生领域立法,完成了粮食安全、科技创新、医疗废物管理等事关民生领域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审核。这些机制的建立、为助推辽宁振兴发展、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提升全系统命案防范治理水平、适应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如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省司法厅积极推进《辽宁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立法进程,会同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制定《辽宁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向沈阳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商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综合行政执法、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代表以及饿了么、美团、顺丰、京东、哈罗、青桔等快递外卖、共享电动自行车等企业征求意见,从立法层面解决近年因快递外卖、共享电动自行车等行业迅猛发展,普通群众电动自行车需求不断增加,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多发的难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方便群众

  贴民心

  “到省政府复议,我心理预期的时间应当和去法院打官司差不多,最少也要两三年。没想到通过省政府行政复议能这么快要回了征收补偿款。”申请复议的某民营企业负责人向省司法厅打来电话说,“我没花1分钱诉讼费。效率高、门槛低又没有经济成本,这么好的制度,真是我们民营企业的‘保护神’!”

  省司法厅持续推进行政复议实地听证、案件核查,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参与行政复议活动,表达诉求、了解事实、明理解惑。年初,某市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某地块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某民营企业的办公楼及厂房正位于该征收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但该民营企业与市政府一直未能就补偿款数额达成一致意见,某民营企业对该市政府的行政补偿决定提出行政复议。对此,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处遇问题不绕道,直面矛盾焦点,多次实地考察调查,召开案件听证会,认真梳理核实证据,对申请人一方充分明理释法,耐心答疑解惑,倾听申请人的诉求,消除其种种顾虑,尽力缓和申请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经过复议机关多次协调和多方共同努力,该企业与市政府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补偿协议,领取了征收补偿款,这起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截至今年9月,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处到基层进行实地核查20次,为群众节约了复议成本、减轻了负担。

  在网络普及不到的地区,我省各地公证处开设“巡回办证”的创新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如本溪市南芬公证处深入到辖区内偏远村屯开展巡回办理公证服务,真正解决群众之急、难问题,真诚服务群众之愁、盼问题。从4月26日至6月18日,本溪市南芬公证处分别深入思山岭街道3个偏远村、下马塘街道5个偏远村、南芬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长年患病卧床居民的家中共办理继承、买卖、赠与公证140件,其中减免公证费4件,现场为村民讲解宣传公证知识5次,并在活动现场发放“申办常用公证指南”手册700余份,在活动中解答公证咨询700余人次,有序推进“容缺受理”机制及“一站式”服务,深受群众的好评。

  服务营商

  惠民心

  着力服务民营企业,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同省委政法委研究制定《辽宁省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围绕营商环境制度体系、登记与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司法保障等领域建立评价体系,为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一种量化评估工具和标尺。

  省司法厅、省工商业联合会和省律师协会结合辽宁的实际情况,出台了《辽宁省司法厅 辽宁省工商联 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商会联系合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组织广大律师建立“万所联万会”工作机制。

  锦州市组建了13个民营企业权益保障法律服务团,先后到东北电力工程公司、汉拿机电公司、阳光能源公司等多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解决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为企业避免或挽回了经济损失。

  与此同时,全省律师开展各种形式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累计1933件,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万余件,开展法律知识讲座300余场次、法治宣传活动500余场次,为困难群众捐赠物品及钱款10万余元。

  简化手续

  舒民心

  省司法厅从简化手续、延伸服务、提升能力等方面着手,全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和贴心周到的服务,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刘某是大连市金普新区司法局大孤山司法所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同时也是4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大孤山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和教育下,刘某在思想上有很深刻的悔改,工作中有很大的进步,决心成为一名遵纪守法、为国家社会作贡献的民营企业家。

  在矫正期间,由于刘某触犯法律被判刑,导致公司经营不善,损失惨重。为了能让公司正常运行下去,刘某需要经常请假外出办理公司对账、清欠等相关业务。为此,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刘某的日常表现,为其外出开辟绿色通道,在外出请假等方面给予很大的帮助和支持,使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矛盾化解

  顺民心

  今年夏天,抚顺市章党街道粮库社区松江路北小区2号楼突然停水,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通过排查,确定需要使用冲击电钻等作业设备在一楼陶阿姨家中进行施工维修。

  陶阿姨考虑到维修过程中不仅要破坏自家的装修,电钻在使用中可能还需要花费高额的电费,于是拒绝让工作人员施工,还满腹怨气地来到粮库社区“居民评理说事点”,非要找说事员评评理。

  粮库社区党委书记、“居民评理说事点”说事员庞静得知后,斩钉截铁地拿出解决意见——既要从源头解决全楼用水问题,又要兼顾陶阿姨的利益。自来水公司东洲分公司的领导现场表态:施工结束后将恢复陶阿姨家装修原貌,同时支付使用期间用电费用。于是,只用了两天时间,2号楼的用水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省司法厅积极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田间地头,走进企业、工地,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现矛盾不上交。

  通过“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真正使群众感受到“说话有人听、怨气有地撒、利益诉求有人管”,有效避免了群众矛盾的激化。截至目前,全省建成“村(居)民评理说事点”1.6万余个,化解矛盾纠纷19万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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