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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开启法律援助全域通办模式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21-10-25 10:47

  本报讯 沈阳市司法局为贯彻落实沈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效率,日前印发《沈阳市法律援助全域通办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建立沈阳市法律援助全域通办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

  《方案》要求,加强援助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推行市、区全域内法律援助受理、审查一体化通办,全市两级14家法律援助机构将全面推行谁接待、谁受理的工作机制,困难群众无须到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而是在就近的法律援助机构即可申请法律援助。通过规范异地受理申请、审查指派流程等方式,充分利用“中国法律服务网”和“辽宁法律服务网”信息化平台,将申请材料转交至有关法律援助机构审批指派,全面实现法律援助的无缝衔接和同城异地通办。此外,《方案》将老年人分家析产、农民工养殖种植、妇女婚约财产纠纷等九大类与公民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明确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享受抚恤和生活补助的残疾军人、烈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以及持有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司法救助等证件或证明材料的申请人等二十七种情形,明确为应当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法律援助申请人的范围。

  在全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推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全域通办工作,打破同城的地域限制,创新法律援助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降低困难群众维权成本,体现了人民至上、便捷为民的宗旨,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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