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绿色通道”为农民工维权提速——“法律援助让法治暖民心惠民生”系列报道之一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王大海 齐岚 孙程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1-10-25 10:48

GetAttachment (1)

  讨薪农民工在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编者按

  法律援助,关乎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权益保障,是暖人心的重要民生工程。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添加了一部重要法律。

  当下,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情况如何?有哪些亮点和成效?下一步如何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援助?即日起,本报陆续推出系列报道——法律援助让法治暖民心惠民生,全面展示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

  “我不懂法律,不知如何去维权,现在有法律援助撑腰,心里踏实了。”日前,讨薪农民工张某在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受法律援助后激动地说。为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我省各地司法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作用,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情况紧急的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

  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各地司法局指派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对涉及农民工的来访、来电,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诉求,对咨询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对咨询事项不属于法律援助的,妥善为其提出法律建议;对咨询事项不属于法律问题或者与法律援助无关的,告知其应咨询的部门或渠道,确保农民工的困难在第一时间得到帮助。

  即时办理

  提高法援质量

  2020年3月的一天,3名衣着朴素的人走进了丹东市振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他们是代表70多名农民工来寻求帮助的。他们曾经在丹东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打工,种植和采摘鲜果。由于公司经营不善,拖欠他们70多人工资100余万元。这些农民工多次找公司索要工资,但该公司以种种理由拖欠。

  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受援人王某等70余人中近半数是妇女且年龄偏大,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同意受理,同时启动援助农民工“绿色通道”,指派辽宁鑫达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及法律工作者为这些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实行即时审查、即时受理、即时指派、即时代理“一条龙”服务措施。

  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李云涛告诉记者,援助律师接受案件后,马上着手案件的证据材料收集整理。由于案件数量多,法律援助中心在加班加点工作的同时,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取得联系,就该案件如何立案及审理事宜沟通协调。在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的共同努力下,70余份诉讼材料在短时间内整理完毕并送至法院,法院采取小额速裁诉讼制度审理完结并成功调解解决这些农民工欠薪案件。李云涛说,本案从当事人寻求法律援助到执行完结,用了不到6个月的时间。如此高效的服务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如今,我省各地开通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即时审查、即时受理、即时指派、即时代理,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确保农民工讨薪案件无贻误、不落空,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最大限度加快农民工维权速度。

  简化程序

  实现应援尽援

  2016年,哈尔滨市周某等3人与调兵山市某公司签订了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工程结束后某公司尚欠周某等3人83万余元。关于尾款问题,双方发生争议,周某等3人多次索要无果。2017年12月28日,周某等3人从黑龙江省来到调兵山市,向调兵山市某公司索要尚欠的工程尾款。双方协商不成,产生纠纷。

  收到调解申请后,调兵山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员张翼、张杰立刻对纠纷进行详细了解,认真查看相关证据材料,当日便来到调兵山市某公司核实情况,该公司管理人员对欠款事实拒不认账,反而要周某等3人赔偿损失。

  12月29日,张翼和张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由于第二天就是元旦假期了,3名申请人情绪激动,扬言如果当日调解不成,就去省里‘讨说法’,矛盾极有可能进一步升级。”张翼回忆说。

  张翼与张杰及时调整调解策略。由张杰安抚周某等3人情绪,张翼单独做调兵山市某公司工作。张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列举典型事例,讲清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法律后果,最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为确保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效力,让双方当事人更安心,调兵山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周某等3人由衷地竖起大拇指,连声说道:“太感谢了,我们明天就返程,回家过新年!”

  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对追索劳动报酬等劳资纠纷法律援助申请做到“一站式”服务,实现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尽可能降低申请人维权成本。

  部门联动

  合力化解纠纷

  “感谢司法局工作人员为我们提供法律援助,我的工资有希望要回来了。”在阜新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农民工老赵感激地说道。

  前不久,阜新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了一批特殊的申请法律援助人——农民工。经了解,这些农民工曾经在阜新某矿业公司工作,该煤矿拖欠这些农民工2016年7月份的工资,每名农民工涉及金额2000元到10000元不等。因无能力支付律师代理费,他们集体来到阜新市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接到这些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后,阜新市司法局第一时间与熟悉情况的阜新市太平区劳动监察大队取得了联系,对案情进行详细了解,拿到第一手资料。考虑到此案涉案人数众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第一时间启动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通电话预约服务,简化手续,并指派优秀法律援助工作团队为这些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同时根据防疫相关规定,对这些农民工进行了分流受理,避免其在接待场所长时间停留和聚集。对一些不能亲自前来办理手续和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实施法律援助“诚信承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后补办手续。

  同样,今年4月5日,夏某等3名农民工来到营口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称他们通过网络看到盖州某化工厂的招工信息,并来到该工厂工作,但工厂并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协议。在工作4个月后,工厂以各种理由拖欠3名农民工劳动报酬3万余元。多次讨要后,工厂只给出具了一份欠薪凭据,并且无法联系到工厂负责人。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3名农民工请求法律援助给予帮助。

  接到申请后,为尽快帮助农民工拿到劳动报酬,营口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开辟“绿色通道”,由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旭辉负责。在了解案情时发现,申请人只有工厂负责人租赁房屋的信息及电话,其他情况并不知晓,这给起诉立案带来困难。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向营口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协助,研究如何推进。确定由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同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联系协调推进此案。盖州市检察院给予了大力支持,并提出了联合办案。4月9日,援助律师带领3名农民工同检察院人员前往盖州市公安局团山派出所调取了工厂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并联合公安、检察院来到工厂实地查看,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

  4月10日,工厂负责人在公检司三方联合办理此案情况下,迫于压力,主动联系3名农民工要求调解,并当场支付了拖欠的工资。这起农民工讨薪案件,仅用5天时间就得到了圆满解决。

  我省各地法律援助中心立足工作职能,强化责任担当,在受理此类案件过程中,积极主动地与劳动仲裁部门、检察院、法院等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形成了合力,有效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农民工维权成本,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记者手记

  农民工是美丽城市的建设者,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通过不懈的努力,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我省法律援助在助力农民工合法维权方面结出了累累硕果,这些成绩像一盏明灯和一团火焰,照亮了农民工权益保护之路,让他们切实感受到了法治的阳光。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