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张吉相,1976年6月出生,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辽宁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和阜新市直“优秀党务干部”,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
立足本职,他坚持党建审判双融合;疫情防控,他总是冲在最前面。工作中,张吉相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猎猎党旗增光添彩。
立足本职作贡献
“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直接关系到审判作风、审判质效和法院形象,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和公民权益保障。我的工作看似不在审执一线,但每一项工作又都是在服务保障审判执行业务。”作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吉相这样看待自己的工作。
自2017年负责机关党建工作以来,张吉相紧紧围绕“党建带群团、提素质促审判”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抓党建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找准抓好党建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不断推进党建审判双融合。近年来,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注重创新、业绩突出,党建党廉工作制度经验做法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发推广。
“不一则不专,不专则不能”,专业态度是做好党建工作的前提。张吉相刻苦学习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他不断创新党组织生活,总结提炼党员教育特色做法,自主创新了党员管理积分制度、“亮身份、践承诺”制度等,将阜新市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推向全市前列,成为阜新地区机关党建当之无愧的“领头雁”。
爱岗敬业当先锋
张吉相作为军转干部,身上有着永不服输的干劲,以及作为一名党员所拥有的强烈责任感。
近年来,党建工作量越来越大,但人员有限。张吉相并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始终保持着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任劳任怨,努力将工作压力转变为工作动力,克服工作中遇到的种种困难,表现出了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坚韧不拔的精神,处处彰显着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近年来,由他自己所调研并形成的党建材料累计达100多万字。他牵头开展党建实践,形成了系列阜新市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经验。
多年来,张吉相从不计较个人名利与得失,用耐心、平和的心境,热情、友善的态度,真诚、细致的工作赢得了广大党员的尊重和上级党组织的信任,树立了一个党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时时处处作模范
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爱国卫生,作为一名党务工作者,张吉相在认认真真完成工作、兢兢业业攻坚克难的同时,积极响应各级党组织号召,在其他重点工作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在脱贫攻坚战中,张吉相根据农村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采取“党建+法律+精准扶贫”模式,开展“支部书记受教育,助力脱贫零距离”主题大党日活动,积极协调党组为帮扶村拨付20万元作为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到保鲜冷库和硕丰果业合作社项目建设中,提升了村里脱贫攻坚的效率,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强大凝聚力,全村党员干部群众拧成一股绳,共同参与脱贫致富,使帮扶村提前实现了脱贫摘帽的目标。其间,张吉相还协调骨干法官化解影响村子稳定的多年积案,得到村民好评。
在疫情防控最严峻的时期,张吉相担任“党员先锋突击队”队长,为社区专门制作了防护栅栏、工程路障和宣传标语条幅,连续一周坚守在执勤点上,每天休息时间不到6个小时。他坚守岗位的突出表现得到了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广大居民的一致好评,他负责的6个社区在疫情防控期间未发生任何问题。
记者手记
采访中,张吉相对记者说,只有自觉把党建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里、抓在手中,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对于获得的荣誉,张吉相说,荣誉属于集体,成绩代表过去,自己仍需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