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于嵬,2012年被阜新市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2017年被阜新市公安局授予先进个人称号,2021年被授予辽宁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于嵬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最紧迫的任务来抓,以最严战时纪律、战时机制、战时作风,率领民警、辅警全力以赴投入到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
身先士卒 当好“领头雁”
“人民警察冲在抗疫一线,义不容辞。”2020年春节,阜新市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后,于嵬第一时间投身抗疫一线。
当时,于嵬是阜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业场所大队大队长,疫情形势尚未明朗,宾馆、酒店等特殊行业的摸排清查,面对的未知情况很多,治安管理和疫情防控难度大、风险高。
“当时是春节期间,宾馆客人多,麻将馆人多,娱乐场所人多。”于嵬介绍,当时只有一个“笨办法”,一家一家上门核查,该停业的必须停业。
每天,于嵬和同事们从8时开始工作,累了就在车里靠上一小会儿,饿了就买个面包充饥,活没干完就晚上加班接着干。每天回家都是在22时后。
“于大队每次都冲在最前面,把危险和困难留给自己。”于嵬的同事告诉记者,从制定各项工作方案到上门核查入住人员、检查落实防疫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收集汇总数据等,于嵬事事身先士卒,一一破解难题。
疫情发生以来,他带领行业场所大队民警、辅警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作用,全面启动高等级防控勤务,会同卫健、疾控、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疏导交通、设卡检查、体温测量、信息登记、人员核查等工作,坚决维护全区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同时,也为全体民警、辅警配齐配全安全防护装备,做好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引导民警、辅警加强自身安全防护。
坚守一线 他是“定海神针”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领导带头就是鲜明的旗帜,率先垂范就是无声的命令。”于嵬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凡重要事项、重点环节,于嵬都亲自安排、督促落实到位,每天至少2次深入一线执勤卡点、各乡镇、重点场所、重点管控部位开展疫情防控检查督导,解决抗疫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个人防护物品够不够?民警们能不能吃到热乎饭?每到一个执勤卡点,他都仔细询问并查看值班值守、物资储备、外来车辆人员返乡人员登记情况,要求精准掌握人员数量,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在落实防疫各项工作措施的同时,于嵬高度重视舆情应对工作和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第一时间进行回应和妥善处置网上舆情,引导广大群众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全情投入 他以车为“家”
在疫情防控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越是危险的地方,越能看见于嵬的身影。疫情防控启动以来,于嵬全身心投入到疫情战斗,努力当好疫情联防联控的“联络员”、卡点民警的“服务员”、疫情防控的“宣传员”、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员”。他督促全市涉及行业场所全部关停,对两县六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地毯式督导检查,共检查全市各类场所25136家次,全面堵塞防控缺口。督促指导全市858家宾馆旅店全部关停,核查私营暗租线索,对全市指定8家宾馆和留观宾馆签订疫情防控责任状,有效确保不漏一人、安全隔离。疫情防控期间,他的车每天在阜新市内要跑100多公里。
针对行业内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领域,他克服人员不足的困难,建立日巡察、日总结工作机制,带头深入一线检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面对疫情,他选择以车为“家”,不惧艰险、迎难而上、冲锋在前,兑现了一名共产党员为党和人民奉献一切的承诺。
记者手记
在疫情面前,于嵬充分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警察的担当。日复一日,他作为敢于担当、无私奉献、冲锋在前的“领头雁”,感染带动着公安系统民警、辅警牢记使命,日夜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