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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职业打假人的喜与忧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石健 关月 文并摄 | 发布时间: 2016-11-25 08:45
  2016年飘雪过后的冬日,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人们在这个地段行色匆匆,其中就包括一位身穿运动装的老人。一副厚厚的眼镜,一辆普通自行车,从外表看,他只是一个普通老人。而走近他,听他的一言一行,才能够被这位老人所吸引。他,就是沈阳职业打假人中被冠以“老大”绰号的刘阳,素有沈阳“王海”之称。然而,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随着商品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职业打假人也在发生转变甚至转型。那么,面对现实,刘阳等人现在都在做些什么?带着诸多疑问,记者开启了与刘阳的对话。



刘阳向记者介绍假冒产品
 
  态度:
  “坑钱的事儿不干,这是维权”
 
  早在四年前,刘阳曾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职业打假这个行当他不准备干了。的确,近几年来,刘阳不再像头几年那样频频打假,见诸报端的频率也逐渐减少。“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不关注维权了,如果谁有困难,我依然会帮忙。”
 
  刘阳今年已经64岁,如今他在弟弟开的一家物流公司帮忙,为了方便他维权,弟弟还特意为他准备了一间屋子作为仓库。记者走进“仓库”看到,里面除了几台手风琴之外,就是刘阳在打假时发现问题的商品。德国啤酒、袋装大米、床上四件套,甚至还有破旧的水龙头、冰箱里的抽屉等。
 
  “这里面的每一件商品,我都能说出硬伤。”
 
  刘阳边说,边给记者拿出了一袋标有“五常牌”的大米,“这是我在北站家乐福超市买的,发现有啥问题没?”刘阳指着大米告诉记者,这袋包装精美的大米竟然没有生产日期。“这么大的商家,竟然销售没有生产日期的大米,可见我们的消费环境依然存在很大问题。”
 
  除了大米,刘阳继续向记者介绍堆在地上的数十罐德国啤酒。“商家为了延长销售期,竟然将保质期变成了生产日期。”边说着,刘阳边撕开贴在啤酒上的商标,后面显示的是最初的生产日期。
 
  刘阳告诉记者,这些都是别人发现的问题,寻求他的帮助进行维权。但是刘阳也坚定的表示,“坑钱的事儿咱从来不干。”随着职业打假人朝着行业发展,很多人也试图跟风。刘阳透露,现在每天蹲在超市商场“找事”的人并不少,“一旦发现哪个商品马上过期了,他们都会疯抢,因为一个商品赔偿最低价格就是500元,有时候还能够达到1000元。你买十件,就是5000块钱。这种人月收入万八千的,不成问题。”
 
  回忆起当年,从1988年开始,沈阳市场上的“缺斤少两”者开始频频遭到刘阳的整治。“许多卖肉业户见了我之后,拎起秤就走。”刘阳说,类似的“小打小闹”太多,无法统计,每战必胜。
 
  所以在刘阳看来,现在他更看重的是维权,而不是单纯意义的打假。相对于普通消费者和商家,更多的法律界人士也持支持态度。在他们看来,职业打假人一般具有专业的辨假能力和维权法律知识,索赔成功的几率也会大很多。职业打假对净化市场和消费者利益保护都具有积极作用。
 
  犀利:
  假的永远真不了,认准了就从不放弃
 
  就在接受记者采访之前,刘阳刚去取了一份快递。快递的内容为一桩有关消费维权的行政类官司。当事人正式将维权委托给了刘阳。刘阳表示,维权将近20年,他始终认为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既然认准要做的事,就千万别放弃。”说到这时,透过眼镜,能够看到刘阳眼中流露出来的坚毅。
 
  药品、金银饰品、汽车、木材、建筑材料……刘阳掰着手指数他投诉过的商品:“光进入诉讼程序的就有30多次,涉及到行政、刑事、民事方面。”
 
  “和我打官司的企业在媒体都做过广告,财大气粗。但我不会畏惧,会坚持到底的。”尽管曾自嘲自己的名气是输出来的,但刘阳非常喜欢毛泽东的《论持久战》,他评价他正在打的官司是:不能赢不可能,马上赢不可能,赢不了不可能。
 
  刘阳将打官司叫作“玩官司”。他说,他打官司没有多少费用,什么事情都是自己做,诉状自己写,不请律师。“我作为一个公民,打了这么多年官司,不要问我的动机是什么,是个人利益、出名、炒作,还是为了公平?我的行为有利于社会发展,社会就应该支持我。”
 
  对于“他是在为钱打假、要求大额索赔值得商榷”的质疑,刘阳说:“至今还没有哪个律师质疑过我的举动,我要求大额索赔,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值这些钱。虽然这些钱是揣进了我的腰包,但我的确是在替老百姓维权——我把制假售假的人‘打’怕了,他们不敢再生产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了,老百姓买东西不是更放心了吗!”
 
  然而,职业打假人这个群体面临着的却是势单力薄。铁西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孙宗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消费权益诉讼总是那么几个人,都是熟面孔。目前,进入司法系统的消费权益诉讼九成以上都是由职业打假人发起的。
 
  根据记者多方调查,目前,在沈阳比较活跃的职业打假人共有20余人。他们是刘阳、李力、张保军、曲庆文、张洪全、宋合义、闫友、马全等知名“大咖”。
 
  孙宗杰说,因为经常与商超打官司,张保军等职业打假人已成为商场、超市的眼中钉、肉中刺。这些职业打假人早已在商家“挂号”了,一般很难通过工商消协调解解决,多数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沈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杨芳说,职业打假人成为消费权益诉讼的主力军,全部都是以产品责任纠纷和买卖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讼。去年最高院出台相关规定,首次明确“知假买假”不影响消费者主张权利。因为有了这一“尚方宝剑”的保护,职业打假人打假热情一下子被点燃。去年到今年,职业打假人打假维权案件远远高于往年,“明显感觉案件比以前多了许多。”
 
  这些职业打假人有的单打独斗,有的结伴而行,还有像马全夫妻共同参战,更有像刘阳、李力一样组成工作室专门从事打假。甚至有丹东的宋合义、青岛的闫友等外地职业打假人转战沈阳“战场”。
 
  未来:
  面对互联网,困惑中有所思考
 
  在刘阳的办公室,记者看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刘阳说,其实他平时也网购。“但是网购有时候挺糟心,比到商场买东西还可气。”就在双十一期间,刘阳在网上买了一双“骆驼牌”户外旅游鞋。“按理说这是名牌商品,不能有什么问题,没想到买这双鞋的过程还是一波三折。”
 
  刘阳介绍说,第一次到货的时候,刘阳发现鞋号有点大,于是和商家联系,进行第一次换货。可是,第二双鞋穿在刘阳的脚上没到一个星期,鞋的底部就发生了开胶的情况。经过与商家协商,商家同意换货。“但是两次的邮费,商家却没有退。”后来,刘阳还是亮了“身份”,对方才全款退回。
 
  “像我和他说了我的经历才得以维权,可是一般的消费者可咋整?”一件小事折射出大问题,面对网购,刘阳现在很困惑,也在试图思考网购打假的方式方法。
 
  与此同时,今年8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但是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在很多职业打假人看来,此条条例意味着法律对于职业打假行为的收紧。“不能说因为他们是职业打假人,他们的打假行为中掺杂自己的利益,维权就得不到保护,否则企业便可以因此逃避责任。维权的最终结果,是要企业为商品质量承担责任。”刘阳说。
 
  【刘阳“语录”】
 
  “像我这样有勇气的人太少了,不大可能会出现另一个(刘阳),我是不可复制的。”
 
  “我到哪都顶一个团的兵力,既是政委,又是参谋长,还是战士……我跟那些商家说,你们不是在跟一个人斗,而是在跟一个团斗。”
 
  “我经常向那些制假售假的厂家和商家索赔几千、几万块钱,在别人看来可能觉得不可思议,在我这必须赔!就这么简单!”
 
  “伪劣食品、假药、豆腐渣工程、短信诈骗、医生小病大医,抓到这些问题我都会往死里整。”
 
  “像商品打假这样的事儿,对我来说就是在逗商家玩,我现在都办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