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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记大连市西岗区金钥匙社会矛盾调解中心调解员周玉芬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大连记者 王怀实 | 发布时间: 2021-08-02 10:13

  “调解矛盾纠纷要会法律、会沟通、会技巧、会说话、会观察、会周旋、会总结。”这是大连市西岗区金钥匙社会矛盾调解中心调解员周玉芬提炼的“七会”工作法。今年63岁的周玉芬,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32年。她坚信“没有拉不开的架,没有调不好的怨,没有解不开的结”。2020年,周玉芬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配文2:周玉芬(左)在接待群众

周玉芬(左)在接待群众

  努力帮助异乡人

  张某和妻子齐某是来自黑龙江的外来务工人员,在金普新区一家企业做工,企业未给齐某办理社会保险手续。2019年4月,齐某突发疾病,无力支付巨额的医疗费用。一天,张某路过西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前去咨询。

  西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启动“前店后厂”的工作模式,针对张某反映的问题,调解员、值班律师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律师提供解决问题的法律依据和方案,调解员周玉芬联系劳动监察部门。在周玉芬的多方努力下,企业同意一次性支付齐某人民币25万元,用于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等费用。

  可是,由于企业拖着不给钱,张某一度绝望。周玉芬拼着劲要促成这件事。全市一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这时发挥了作用,市区3个司法局全力介入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工厂多次沟通让事情有了转机。最后,张某终于拿到了钱。

  不辞辛苦查旧案

  1987年9月的一个晚上,20岁的刘某乘坐公交车下班回家。一列疾驰的火车冲着堵停在铁轨上的公交车而来,猛地撞上公交车……这场意外事故造成3人死亡。刘某侥幸逃生,但脖子以下从此再也不会动了。

  转眼到了2019年,32年卧床被人照顾,刘某从血气方刚到双鬓斑白。父母已经过世,一直照顾刘某的是他的兄嫂。车祸发生以后,按照当时的规定,刘某得到了4万余元的赔偿。时过境迁,这些钱早已经用完,一家人的日子就这样勉强支撑着。

  社区和街道了解到刘某的情况后联系了西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员周玉芬看到案卷以后暗下决心一定要帮帮这个家庭。可是,查清楚32年前的案件谈何容易。周玉芬只能查阅当年的报纸,寻找所有关于事故的线索,抽丝剥茧逐渐探寻尘封多年的往事。

  32年后拿到赔偿

  当年相关责任单位有好几家,周玉芬和她的团队逐一落实几家单位的情况,终于发现只有大连某公司一家单位还在延续运营。周玉芬立马“杀”了过去。但是,该责任单位的人员已经在32年里调整变动,当时的资料也不齐全,让他们为刘某提供补偿,依据并不充分。

  周玉芬多次与多部门沟通,大连市司法局和信访局也出面沟通,事故责任单位专门安排了当年参与过案件办理的工作人员出席协调会,希望事件可以妥善解决。在协调会上,律师表示案件发生已经32年,按照法律规定,事故发生超过20年,受害人可以主张补偿未来5到10年的生活费。最终调解结案,刘某得到赔偿金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