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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司法局出台便民利民12项措施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鞍山记者 马琳 | 发布时间: 2021-07-19 10:01

  本报讯 记者7月16日从海城市司法局获悉,为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市司法局出台便民利民服务12项措施,为海城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市司法局各窗口单位建立服务承诺制、服务事项公示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回访问效服务制等制度。窗口单位公开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标准、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方便群众来信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在便民方面,海城市公证处对学历学位证、驾驶证等高频公证,凡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或部门间信息共享核验的证明材料及通过政务数据信息共享取得的,不要求当事人重复提供证明,只要提供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学历学位和与公证相关的证照证明原件。公证处还推出30项公证事项材料目录清单,在海城市司法局普法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纸质材料存放在市公证处窗口,方便群众取阅。

  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市司法局进一步降低申请门槛,对于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以及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案件,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由法律援助机构直接受理并指派办理。

  对当事人办理行政复议,措施里规定,来电来访一次性解答,对现场申请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受理,对邮寄申请需要补正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建立健全规范的行政复议服务工作体系,统一法律文书样式,制定复议申请、阅卷申请、复议监督等资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