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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誓言是他一生坚守——记辽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屈欣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卢金友 驻辽阳记者 冯羽竹 | 发布时间: 2021-07-08 10:05

  个人简介

  屈欣,1984年2月出生,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业务专家”,被省委政法委授予“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辽宁省检察机关专门型公诉人才”。

  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晶岩如是评价屈欣:“案子交给他领导放心,关键时候可堪大任、能负重任。”

  从检10年来,屈欣敢于担当,能打善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承办各类案件700余件,无一错案、瑕疵案,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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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忠于职责 诠释担当

  2009年对于屈欣来说,无疑是人生中最难忘的一年。这一年,他毅然放弃所从事的软件开发工作,考入辽阳县人民检察院,成为一名技术员。

  这些年,屈欣的案头始终少不了工具书、案例集等,无论多忙,他都不忘及时“充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从一名公诉新兵迅速成长为辽阳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能手。

  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屈欣负责辽阳地区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指导和疑难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工作。他在主办全国扫黑办督办的石某涛等38人涉黑案期间,带领专案组攻坚克难,经过连续13天的高强度庭审,最终,主犯石某涛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多年来,屈欣主办的案件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全国检察机关认罪认罚精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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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作为 化解纠纷

  细心、耐心、专心是刑事检察工作必备素质。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屈欣善于在案件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0年6月,屈欣受理了一起伤害致死案件,一对夫妻因为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丈夫持刀砍向妻子,妻子因抢救无效死亡。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引起屈欣注意的是两人还有一名读大学的女儿小丽(化名)。

  屈欣在与小丽交流中发现,她虽对父亲杀害母亲不能释怀,但仍希望父亲能够被从轻处理,在屈欣的劝说下,她最终对父亲的行为表示谅解。随后,屈欣又找到被害人父亲,向其详细阐明本案的法律事实及定罪量刑情节。被害人父亲提及平日里女婿对自己的孝顺,屈欣以此为突破,谈到其外孙女的意愿,并向其转述了女婿在看守所内对自己行为的忏悔和对家人的歉意,被害人父亲最终表示谅解了女婿的行为。在促成双方刑事和解后,屈欣依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被告人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采纳了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该案也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认罪认罚精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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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心帮扶 传递温暖

  工作之余,屈欣加入了由中国扶贫基金会主办的帮扶计划,与云南省昭通市和湖北省咸宁市的两名学生结成帮扶对子,在传递温暖的同时普及宣传法律知识,把法治理念植入更多人心中。

  自担任辽阳市检察院学雷锋青年服务队副队长以来,屈欣多次进入社区、乡村进行法治宣讲,多次到小学开展关爱活动,他的电话成了不少百姓的“法律热线电话”,遇到大事小情都来问问他的意见。

  记者手记

  “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采访中,屈欣对记者说,检察官誓言是他一生的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