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司法厅发布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明确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0日0时至6月24日18时,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9月11日、12日;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
公告明确,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方式和相关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岫岩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8个县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条件地区,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报名人员应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也可以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
公告要求,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公告同时明确,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闭卷考试方式;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我省主观题计算机化考试考区设定为13个,分别为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葫芦岛考区。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纸笔化考试设定为盘锦考区。对应关系为全省14个市参加纸笔化考试考生。
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或向司法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
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024-31966063、31966093、31966112、18104003315。
沈阳市:024-22874828、22705105
大连市:0411-83766686、83767980
鞍山市:0412-5591280、5591282
抚顺市:024-57760648
本溪市:024-43665836、43665853
丹东市:0415-2212799
锦州市:0416-2124001
营口市:0417-6656033、6656041
阜新市:0418-2915630
辽阳市:0419-4132328
铁岭市:024-72683368
朝阳市:0421-2622884、2616620
盘锦市:0427-3417016
葫芦岛市:0429-3128003
咨询时间:网上报名期间每天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