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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发遴:“让悲悯之心传递法治温情”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1-06-03 10:33

周发遴

周发遴: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四级高级法官

  1994年考入法院系统工作。2012年至2019年,六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五次,获省高级人民法院办案标兵称号五次,为2020年度辽宁法院百名办案能手之一,2018年、202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谈初心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10年以来,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在处理案件时既要有严格执法的底线,又要有悲天悯人的情怀。法治实践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为老百姓寻求过好日子的规则与逻辑。天理、国法、人情皆是民心的不同表达,在法与情之间寻求平衡点,坚守初心、致以良知,才能让理性之光照透案件事实,让悲悯之心传递法治温情。

  谈工作

  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是我多年来始终坚持的初心和原则。

  在审理营口市某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贾某某合同诈骗一案时,我脑中挥之不去的一个问题是:如何认定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故意?

  案卷记载的法律事实和证据材料显示,被告人贾某某主动投案没有逃匿行为、借款后持续还款付息并无间断、欠款1.6亿余元但现有资产估值4.58亿余元、款项用途主要为生产经营……通过约见60余名被害人,充分了解案情细节后,合议庭最终撤销了一审刑事判决,改判某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贾某某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案因涉及被害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案件的改判,既保护了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又解决了政府的燃眉之急,真正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守初心,就必须以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来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绝不会因为有了一审判决或定性的东西,就随波逐流,失去应有的价值判断。

  谈党史学习教育

  在指导审查几起省部级领导受贿案件审判过程中,我亲眼目睹了昔日高官在法庭上的忏悔陈述,无不懊悔万分却悔之晚矣,令人感慨万千。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就是要通过重温百年党史强化公仆意识,让我们牢记: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作为新时代的人民法官,我将传承共产党人的优秀品格,以敬畏法律之心、真诚待人之念,努力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让正义看得到、可感知,为推动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一己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