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司法部、民政部公布了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抚顺市东洲区章党镇洼子伙洛村榜上有名。该村党支部书记李学武告诉记者:“没有市委政法委的驻村工作队,就没有洼子伙洛村的今天。”
村里的法治文化墙
决策对路
树立法治新风
洼子伙洛村地处大伙房水库一、二级保护区,下辖3个自然屯。近年来,该村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扩大法治宣传,坚持法治、德治与村民自治相结合,实现了村民物质、精神双丰收,在当地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多年来,洼子伙洛村依托“村民评理说事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法治大讲堂”等阵地,组织开展各级各类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普法讲座、法治文艺汇演等活动近百场,悬挂宣传条幅400余条,制作宣传板80块,下发普法资料3000余份,组建法治文艺队伍2支。特别是疫情期间,村委班子轮流值班,强化法治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抗疫环境。
精准帮扶
增强法治观念
几年前,抚顺市委政法委与被抚顺市、东洲区核定为贫困村的洼子伙洛村结成对子,派驻扶贫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到村里,充分发挥党员扶贫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夯实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攻克扶贫中的各类困难和挑战。
洼子伙洛村建设了1000余平方米的法治广场,广场上设立了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墙。通过设立法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和发放法治书籍等形式,大大增强了村民的法律意识。
截止到去年,在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精心描绘下,一幅生动的“工笔画”已然呈现在眼前:荒地变身广场,土路变成柏油路;家家户户的篱笆墙变身为整齐划一的文化墙;村里有了专业合作社和集体企业,村集体经济收入已达70万元;全村45户贫困户全部实现精准脱贫。
今年以来,该村的“村民评理说事点”发挥强大效能,积极主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件,其中邻里纠纷10件、家庭矛盾纠纷6件、宅基地纠纷6件、土地纠纷4件、其他纠纷2件,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到100%。
民主决策
实现乡村振兴
洼子伙洛村党支部副书记卢军告诉记者,全村在进行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落实好“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制度,对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交村委会研究提议,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如在采摘项目建设、道路建设、美丽乡村规划等工作中,村里召开村民座谈会、村民代表会议20余场次,不仅推动了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激发了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全村实际,洼子伙洛村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议事决策规则》《村务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民主管理,村民自治逐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