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加强对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日前,沈抚改革示范区社区矫正委员会正式成立。
该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形成了示范区社区矫正工作由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责任共担、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据了解,沈抚改革示范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辽宁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规定,细化各部门职责,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确保相关规定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示范区社区矫正委员会运行机制,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合力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经费保障及执法衔接等工作,全力开创示范区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示范区、法治示范区贡献智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