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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守规矩 有话好好说——记丹东市振安区楼房镇楼房村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1-05-24 10:07

  5月19日一早,村民刘某来到了楼房村村委会三楼的“村民评理说事点”,他家的地与陈某家的地挨着,刘某认为陈某在耕地时多占了他家半条垄,他不想与陈某大吵大闹,就来到评理说事点解决这个纠纷。这是发生在丹东市振安区楼房镇楼房村的一幕。

  近年来,楼房村坚持把法治、德治和村民自治相结合,通过建章立制,使村里各项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前不久,该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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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理说事

  建章立制有规矩

  村党总支书记刘桂凤告诉记者,村里成立了由村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村“第一书记”为副组长、村两委委员为成员的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楼房村村规民约》等十余项制度。通过民主选举优化了村委干部结构,加强了基层村民自治组织建设。村委会进行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切实落实“一事一议”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到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严格按照“四议一审三公开”制度依法审议。村委会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村内财务及村务、党务工作。村务监督机构每年对村委会成员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满意率达90%以上。

  依法治村化纠纷

  楼房村充分利用“村民评理说事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民调解室开展工作,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多年前,村民李某在自家地头栽了一棵树,那时树苗小,村民张某并没在意。如今树长高了,张某认为这棵树挡了光,影响了自己家的苞米生长,在与李某协商砍树不成的情况下,找到了“村民评理说事点”。刘金波是“村民评理说事点”的负责人,他多次把张某、李某找到评理说事点进行调解。摆事实讲道理,经过一番调解,李某同意把树砍了,两家的矛盾就此化解。刘金波对记者说:“村民们的矛盾纠纷主要都是因为小事引发的,虽然事不大,我们也非常重视,及时调解。村里矛盾不上交,都化解在田间地头了。”

  全村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建立档案信息台账,设立了警务室、群防群治队伍,实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预警系统。多年来,村里没有因纠纷调解不善而导致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无黄赌毒以及涉黑涉恶现象和人员。

  普法宣传促和谐

  楼房村有一支由“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评理说事员等组成的普法宣传队伍,在村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楼房村还利用微信公众号以及普法宣传群广泛开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宣传优秀传统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村委会有个2000平方米左右的大院,2020年,楼房村在振安区司法局资助下在大院里建设了法治文化广场,设置了法治宣传栏。村民们晚上在这里跳广场舞的时候,就能受到法治教育。每周三是赶大集的日子,楼房村村委会就把大院大门敞开,让远近赶集的人们把车停放在大院里,既解决了停车问题,又让进到院子里的人感受到法治宣传的氛围。

  楼房村把普法宣传与村民休闲娱乐活动相结合,增强了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了村民依法办事、遇事找法、依法化解纠纷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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