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记者获悉,中共沈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进产业园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后,5月7日、8日、10日,沈阳市司法局分赴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就公共法律服务进产业园区推进工作进行督导。
督导组就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选址、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及公共法律服务团分团建设等事宜与园区管委会、司法局深入座谈,结合各方意见进行实地查看,初步确定了各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位置。
督导组要求,一是按照《方案》要求,立足各产业园区现实,制定具体落实方案。二是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团分团的建设工作,与企业进行高效对接。三是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确保进园区工作服务园区企业切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