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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关宏莲 | 发布时间: 2016-11-07 09:53
  平安是我们所有人的心愿,教师希望同学们平平安安;家长希望孩子们平平安安;学校更希望全校师生平平安安,只有保护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才能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近年来,凤城市宝山镇小学以提高教职工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了解和平安和谐校园构建为目标,每学期都多次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认真学习使全校教职工认识到,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学校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队伍的建设,学校成立了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领导小组,组建了由校安全办、政教处、班主任、任课教师为骨干的工作队伍,有步骤、有条理地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力度、广度。学校通过“国旗下的演讲”、安排主题班队会、黑板报、横幅、校园广播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形成全方位宣传教育格局,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有力地提高了全校师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重要性的认识。每学期伊始,召开校园安全教育大会,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重点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教职工遵纪守法、依法执教、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也更明确了自己的义务、责任,增强了教好书育好人、做好示范表率的信心和决心。
 
  此外,学校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学校在学生中开展了“安全伴我行”系列活动,通过主题班队会、黑板报、校园广播、安全逃生演练等形式对师生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震及交通安全等教育,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了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为了强化校园内部管理,学校安排两名保安人员专门在课间巡查校园,努力消除校园内学生安全事故。规定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接送学生车辆不准进入校园,由值班教师负责接送学生过路口;学校校车除司机外必须有跟车教师接送学生过马路等,并且校车接送学生尽可能在学生家附近停靠,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尽力预防未成年学生伤害事件的发生。由于学校位于镇政府所在地,所以网吧、游戏厅、小摊点等等不同程度存在,所以学校每学期都配合镇公安、安监、文化等部门对这些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地方进行检查和抽查,努力为未成年学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校园是求知者的乐园,是探索者的天地,为了给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学习和成长环境,凤城市宝山镇小学领导、老师们高度重视、积极努力,全身心投入到教育教学中去,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