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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皆有责 大手小手筑平安 辽宁法制报公益普法团“带料”进课堂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大连记者 王怀实 | 发布时间: 2021-04-20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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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普法团成员与师生合影

  本报讯 为增强在校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4月15日,辽宁法制报公益普法团大连分团成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张昊、刘春莹来到大连市西岗区大同小学,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由张昊律师主持,王金海律师向同学们介绍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他表示,小学生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自觉履行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刘春莹律师结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向小学生们介绍了在校期间防止学生欺凌、高空抛物,上学、放学路上文明乘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等安全问题。

  当天,大同小学聘请王金海律师、刘春莹律师作为学校法治副校长,校长王红向两位律师颁发了聘任书。两位律师表示,今后将协助学校制定修改防范处置突发事件、暴力袭击、自然灾害事件等安全处置预案,并把安全处置预案作为向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的重要内容,宣传公民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广泛宣传民法典、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