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扎实推动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细走实,阜新市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开门整顿,围绕教育整顿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针对非法律服务机构非法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妨碍法律秩序、社会管理秩序,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的问题,近日,阜新市司法局在阜新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会同多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和整顿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了解,《意见》规范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打击非法从事有偿法律服务行为,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环境,发挥法律服务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八个方面的整治范围,包括未经登记的各类法律咨询公司、服务公司;法律咨询公司、服务公司违规代理诉讼,超审批范围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住所以外违规设立办公室、接待室;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坐班执业,从事法律服务;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司法人员不正当交往,进行利益输送,干涉或影响案件审理;冒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外地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未经批准擅自设点执业;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各部门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