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莫名被办健康卡,“好事”你可擅做主?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实习生 陈白羽 | 发布时间: 2016-11-04 10:56
沈城市民质疑办卡流程无“告知”
 
  【线上投诉】
 
  提起可记录一个人从生到死的所有医疗信息的居民健康卡,很多沈城市民并不陌生。
 
  据悉,该卡主要用于居民在医疗卫计服务活动中身份识别、基础健康信息存储、跨地区和跨机构就医、费用结算和金融服务。在2012年2月卫生部公布《居民健康卡管理办法(试行)》后,卫生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大力推行此卡的办理……
 
  无论是卫生系统的各级单位,还是联合推行的银行方面,都表示“这张卡特别好,不但制卡成本高,将来使用起来也非常便利,是利民的好政策”。
 
  而近日,记者接到了律师袁丽(化名)的投诉,称自己“被办理”了这张居民健康卡,好政策落地是否仍存在不完善之处?请看记者报道。
 
  【线下面对面】
 
  “被办卡”,我什么也不知道
 
  接到投诉后,记者与投诉人袁丽取得了联系,她告诉记者,自己“被办卡”之前对居民健康卡一无所知。
 
  记者: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被办卡”的?
 
  袁丽:大概是10月,因工作需要,我到某银行办一张储蓄卡。我之前没在这家银行办过卡,当时我就想,这张储蓄卡是我办的第一张卡,理应享受免年费的待遇。但是,银行柜员却告诉我,只有在该行办的第一张卡才能享受免年费和小额管理费,但我的名下已经有一张卡,这次开卡不能再享受这个待遇了。
 
  记者:你确认之前没办过该银行的卡吗?
 
  袁丽:从没办理过,后来我自己查的,发现所谓的“第一张卡”是今年8月办的,是居民健康卡(以下简称健康卡),但到现在还处于“未领取”的状态。
 
  记者:你知道卡是谁给你办的吗?
 
  袁丽:一开始我也没头绪,现在信息泄露的情况太常见了,后来有人告诉我这种卡一般是社区诊所或者所在单位给办理的,我问了单位,单位没给我办过。
 
  我一回想,8月初我带着女儿去和平区浑河湾社区卫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区医院)注射疫苗时,工作人员让我下次来的时候把我和我老公的身份证、户口簿带来。我以为要给孩子建档案,第二次去的时候就带了,工作人员什么都没说就复印了两个人的身份证留下了。后来我给社区医院打电话,他们也承认是他们办的。
 
  记者:现在社区医院和银行都怎么说?
 
  袁丽:社区就说这个卡好才给我办的,但就算这张卡再好,也不应该不告诉我就办了,银行那边说可以给我免第二张储蓄卡的年费。我是从事法律工作的,关键是社区医院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用我的身份信息申请办理一张带存储功能的健康卡,而银行在没有我签字表示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办卡,我认为这样办卡的程序是不对的,绝对不是为了那10块钱的年费。
 
  记者:你希望怎么解决?
 
  袁丽:第一,居民健康卡我肯定不要了,我和我老公的,都退卡。我正常办理的储蓄卡,给我免除年费。社区医院最好能张贴公示,告诉那些可能和我一样莫名其妙地被办理健康卡的人。
 
  【调查】
  袁丽:还有别人有相同遭遇
 
  袁丽告诉记者,她得知此事后十分气愤,便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发了一条相关内容,没想到,遇到这种情况的不止她一人。“至少我身边的3个朋友说自己有相同经历,也有人说这是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卫计局)下的任务,必须办到一定数量的健康卡。”袁丽说,她可以理解基层工作人员必须完成一定的工作量这件事,“直接和我说我能同意,这样一声不吭就用我的信息办卡就不对了。”
 
  袁丽告诉记者,自己现在怀有7个月身孕,行动本就不方便,为了弄清这张健康卡的“身份”,曾去过两次银行,排队时间都在一个小时以上。“给我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所以我特别生气。”
 
  社区医院:办卡人多,可能有疏忽
 
  10月20日,记者陪同袁丽一同来到社区医院一探究竟,该院的于院长以及管片(负责袁丽居住小区)的郭护士共同接待了袁丽。
 
  于院长表示,在办理该健康卡前,工作人员应当告知袁丽,并向其解释:“我们楼下现在还贴着办卡的宣传画、宣传单呢,怎么能没告诉你呢?”于院长表示,也有可能因为办卡的人较多,工作人员有疏漏,并反复强调该健康卡使用起来十分方便。“我们在这件事上肯定存在疏漏,这张卡真挺好,我自己也办了。”于院长说。
 
  双方沟通40余分钟后,于院长承诺,银行方面一定会办理健康卡退卡以及新办的储蓄卡免年费事宜。而记者注意到,该卡的办理虽没有签字环节,但领取卡片时却需要本人签字。
 
  随后,记者来到社区医院的办卡处,在墙上看到了一张办卡须知,其中提到办卡后有礼品赠送,“礼品我也没收到,以前我带孩子扎疫苗,真没看见过这张宣传单。”工作人员称,当日不办卡,先前办卡时赠送的礼品都是毛巾。
 
  银行:与卫计部门签了协议
 
  “平时在银行办卡,又要拍照又要签字,办这张卡就都省了?社区医院没有告诉我,银行难道不懂办理业务的基本流程和告知吗?”袁丽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说,无论是社区医院,还是银行,都应该充分尊重办卡人的知情权,必须尽到告知义务。居民办卡前应填写申领单,填写申领单并签字可认为是本人同意办理该卡,银行可以通过社区提供的资料直接办理。如果银行在没有办卡人签字或其他能够证明办卡人同意办卡的相关证据情况下,仅凭身份证复印件就办理该卡,那么银行的开卡行为是有瑕疵的。
 
  随后,记者与袁丽一行又来到位于和平区中华路上的某银行了解情况。
 
  该行商业部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表示,居民健康卡是一项惠民工程,是银行与卫计局签订的相关协议。“普通储蓄卡成本只有六七元,健康卡成本就12.5元,两个芯片,这是好事儿啊!怎么还要退卡呢?”王姓工作人员表示对此十分不理解,同时他表示,在不退卡的基础上,也可以为袁丽的第二张储蓄卡办理免年费。
 
  负责柜台业务的一位吴经理则表示,像袁丽这种情况应由社区统一申办,办卡业务属于公对公,所以没有个人签字。
 
  对此,袁丽认为,虽然银行与卫计部门关于办卡事宜可能有具体约定,但该约定普通居民并不知情,所以无论该约定的内容是什么,都不能直接用以约束作为第三方的居民,更不能侵犯居民的合法权利。
 
  卫计局:已进行大量宣传
 
  银行与卫计部门双方对此项业务的办理究竟是如何约定的?办卡流程是否有规定或细则?谁应该作为告知办卡人详情的最后一道门槛儿?
 
  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又来到了沈阳市和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区卫计局)。
 
  区卫计局信息科的一位张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并表示自己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我们这个不叫告知,叫宣传,对这项工作的推进进行了大量宣传,包括在下属13个社区医院张贴海报和印发宣传单、宣传册,多家媒体协助宣传等。因为这是国家推进的一个惠民政策,目标是到2020年人手一张,看病方便,诊前付费也方便。”该工作人员表示,在具体业务推进前,区卫计局还特意到各社区医院检查过宣传情况,社区医院也到各社区进行过宣讲。
 
  “我们区就已经办下了10万张卡,投诉人是10万个人之一,在她之前,没人反映过这个问题。投诉人说自己不清楚健康卡是什么?是‘被办理’的,我觉得不太可能。”该工作人员称。
 
  至于区卫计局和银行的双方约定,该工作人员表示,协议只是框架协议,并没有在办卡流程方面约定太细,至于“谁来告知”,卫计部门和银行方面均认为应由社区医院进行告知。“但居民来办卡,说同意都是口头的,如果要求签字,会很麻烦,增加基层的工作量。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宣传片,有详细的介绍,但发卡流程中没有要求居民签字这一项。”该工作人员认为,卫生部门由上至下推进办卡的相关工作,上层没有具体要求,下面也没有必要增加繁琐步骤,且全部办理流程都是通过内网完成,不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
 
  同时,他将办卡流程简述如下:第一步,看到宣传内容,居民到社区医院登记办卡(口头);第二步,社区医院将居民信息汇总后,通过内网传给区卫计局;第三步,区卫计局将居民信息再次整理后发给银行;第四步,银行对信息进行筛选;第五步,确认信息无误后,银行将其传送给相关部门做数据;第六步,送到制卡厂制卡;第七步,卡片制作好后由银行交给区卫计局,区卫计局再下发到社区医院,医院通知居民领卡并签字。
 
  “其实是有规定的,卫计部门的解释我不能接受。”袁丽称,根据《居民健康卡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 发行和应用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应当具备制订居民健康卡发行和应用的管理规范和实施细则。制订居民申领、挂失、补发、注销居民健康卡的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制订采集核实居民个人基本信息的具体办法。“上面写得很清楚,应该制订实施细则,应该制订工作流程和采集信息的具体办法,但实际上似乎没有。”袁丽说,社区医院代办健康卡,前提必须是居民在知情的情况下自愿申领,“从这一政策出台的初衷来看,肯定是好的,但显然,还需要建立更完善的实施细则,好事也得办好。”
 
  截至发稿前,银行方面已为袁丽减免了其自行办理储蓄卡的年费,并将其夫妻二人名下的健康卡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