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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楼房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张若群 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1-04-12 09:19

  本报讯 日前,司法部、民政部印发通知,命名了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丹东市振安区楼房镇楼房村榜上有名,是丹东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村(社区)。

  振安区楼房镇楼房村位于振安区北部,有1321户5020人。近年来,该村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目标,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坚持把法治、德治和村民自治相结合,呈现出“村民邻里团结,村容村貌宜居,社会治安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景象。2020年该村党支部被丹东市委组织部评为“五星党支部”。

  在这个村子,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序推进。通过民主选举优化了村委干部结构,严格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村民自治逐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道路。

  楼房村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评理说事员等组成普法宣传队伍,通过农村大集宣传、举办法治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村民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了村级法治文化广场,把普法宣传与村民休闲娱乐活动相结合,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该村充分利用“村民评理说事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民调解室开展工作,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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