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记者3月11日获悉,近日,省司法厅警务督察总队派出督察组,深入省内部分监所一线开展专项警务督察,强化整改措施,助力提升监所维护安全稳定能力水平和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次专项督察正值司法部刚刚颁布《司法行政机关警务督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督察总队全体队员对《规定》进行了专题培训,进一步准确把握督察的工作程序、内容和规范要求。
据悉,从3月初开始,督察组先后深入沈阳、抚顺、丹东、锦州、朝阳等地,对驻地的省属市属监狱戒毒单位逐一开展督察,并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勘察、现场检查、临时测试和调取资料等多种手段形式,全面了解掌握监所情况,对督察发现的问题隐患,现场下达警务督察通知书,要求受检单位限期整改。在督察工作中,为避免形式主义,防止"一督了之"走过场,督察组针对各单位不同情况,结合物防、技防、人防等实际和可能,及时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指导帮助落实整改措施,使受检单位欣然接受、照单全收,督察工作质效实现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