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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 在守护信仰的路上——记全国模范检察官、沈阳市人民检察院驻沈阳市第二看守所检察室主任张啸天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1-03-11 10:11

  个人简介

  张啸天,男,1979年出生,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学位。现任沈阳市人民检察院驻沈阳市第二看守所检察室主任,因工作表现突出,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检察机关死刑复核专门人才、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省检察机关领军人才、省检察业务专家等荣誉称号,入选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开展的“双千计划”,并被聘为辽宁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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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捧起第一本案卷时起,张啸天就一直奋战在办案第一线。17年间,他办理审查各类案件1500余件,追诉漏罪漏犯、依法抗诉、监督侦查机关改变定性上百件,以坚定的信念、正直的品格和过硬的办案本领书写一名人民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

  一生选择 法律的信仰

  刚到检察院不久,张啸天就成功办理了涉案金额达9亿元的沈阳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74本卷宗堆积如山,令许多久经沙场的老办案人都望而却步,张啸天却在关键时刻勇挑重担,不眠不休地投入工作,在规定办案时限内完成了5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顺利将案件移送审判并成功出庭支持公诉,该案当年即被评为“辽宁省十大精品案件”。

  凭借着对职业的热爱和勤奋钻研的精神,张啸天迅速成为全市公诉系统的办案骨干。17年间,张啸天办理和审批的各类刑事案件无一错案,并经常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承办由中央、省、市领导机关督办的重特大案件、复杂疑难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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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份初心 不忘的宗旨

  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张啸天始终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群众意见、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在办理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张啸天正常告知被害人何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却遭到何某破口大骂。第二天,何某又带了10余名被害人来到检察院,无端斥责了张啸天近3个小时,陪同接待的同事为他鸣不平,但他知道这里面一定有隐情,始终心平气和避免冲突。果然,何某在转身离开时泪如雨下,连声说“对不起”,请求他的原谅,并讲述了自己被对方当事人将一只眼睛打瞎、一条腿打折的事情经过。心里的怨气都“吐”出来后,何某再也没有来过检察院。

  17年来,张啸天曾请犯罪嫌疑人年迈的母亲吃过饭,出钱资助过因被诈骗生活艰难的被害人,接待过因参与非法集资导致血本无归自杀未遂的被害人。他始终认为法律虽无情,司法却能散发温度,只要自己在工作中多一分耐心、多一分理解,社会上就会少一些矛盾、少一些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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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种境界 无言的付出

  2010年2月,一场多年不遇的暴风雪造成沈阳多条道路瘫痪,张啸天住的小区从车库到主干道之间都是没膝的积雪,而当天他恰巧需要到看守所去释放一名犯罪嫌疑人。他早早起床,用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挖出了一条500多米长的行车路线,又在极其恶劣的路况下驾车近6个小时往返于家、单位和看守所之间,行驶途中车辆因冰雪路面多次发生侧滑并险些追尾。

  张啸天就是这样一个“执拗”的人,办案中为了证实一个细节,他可以驱车数十公里深入农村耐心寻访证人。为了还原一个事实真相,他可以多次前往案发现场反复勘查核实。为了准备好一次庭审,他可以连续多日加班到深夜不眠不休。

  记者手记

  出色的办案业绩是张啸天用汗水书写的答卷,见证了他追求检察职业梦想的坚实足迹;众多的荣誉光环是张啸天用心血铸就的勋章,镌刻着他十几年来在平凡岗位上不平凡的付出。伴随着岁月无声推移,张啸天始终保持着质朴的本色,铭记着守护法律信仰的初心,为钟爱的检察事业无畏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