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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赔结合”取得傲人“战绩”——记抚顺市人民调解中心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抚顺记者 黄硕 | 发布时间: 2021-03-01 12:35

  去年12月,抚顺市人民调解中心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抚顺市医调委)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成为抚顺市唯一获表彰的调解组织。向记者提到这件事时,抚顺市医调委人民调解员武健异常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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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民法典

  多年来,抚顺市医调委将司法行政部门的具体工作要求和医疗纠纷调解的理念有机结合,使得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也成为很多人心中名副其实的“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内强素质 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014年8月,抚顺市医调委正式挂牌成立后,马上对6名调解员进行了一个月的岗前培训。9月初,培训合格的调解员们开始正式受理各类医疗纠纷案件。仅用了一年的时间,抚顺市医调委就取得了接待咨询395人次,调解成功84件,引导诉讼2件,在调27件,补充材料19件,诉求金额3095.71万元,实际赔付金额706.99万元的傲人“战绩”。

  抚顺市医调委主任贾大树向记者介绍,在这6名调解员中,有专职调解员5名,办公室综合员1名,5位专职调解员分别从司法局建立的政法系统人才库和医学专家库中选聘,都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扎实的业务功底。贾大树告诉记者,他们每一个人都堪称抚顺市医调委的“金牌调解员”。工作中,大家密切配合,取长补短。因为案件众多,每个人的工作量和工作强度都几乎是超负荷的,最多时,每位调解员手中有6个案件,加班加点是常事,但即使辛苦所有人也都是无怨无悔。可以说,每一件成功的案例和在调的案例都浸透着调解员的辛勤汗水。“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颗为党分忧、为民解忧的赤诚之心。所以再苦再累我们也都是幸福的!”贾大树说。

  创新理念 为人民调解探索新路

  专业性的人民调解不仅需要调解员知识面广和具有政策理论功底,更重要的是要有一颗为党分忧、为民解忧的赤诚之心。

  和其他各地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不同,抚顺市医调委和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理念可以说是在政府推动,司法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大力支持和积极作为下,在期待中催生出来的。

  这其中“调赔结合”理念堪称精髓,目的就是让人们带着希望而来,舒心而归。无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只要医疗机构有错即赔,而现场转移,正是对医疗纠纷调解员驾驭现场复杂局面的挑战和考验。面对陈尸、移尸、打条幅、摆花圈等局面,医疗纠纷调解员能够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将纠纷现场转移出去,恢复医疗机构的诊疗秩序。

  反映民意 为化解纠纷建言献策

  抚顺市医调委在转移纠纷的现场中起到了独特的作用。不仅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还能将绝大多数纠纷成功转移到医调委进行调解,成功调解纠纷后向医疗机构提出风险防范建议书。同时,抚顺市医调委还在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借助在基层法院设立的诉调对接窗口,对调解成功的纠纷案件进行司法确认,这不仅保证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效力,还巩固了诉调对接的工作成果。

  每调解成功一件纠纷后,抚顺市医调委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都要坐下来开一次会。认真研究、分析产生纠纷的原因和患者心声,并且坚持定期向有关医疗机构、市卫健委和市司法局基层处反馈报告。

  “我们为市中心医院、第四医院分析的纠纷案例,提出的风险防控建议得到了医院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贾大树表示,今后,他们将继续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完善一站式免费调解服务,在推动现代化社会治理、提升多元化解能力、促进社会和谐进程中,更加有效地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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