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营口市西市区渔市街道一户居民因下水道堵塞,致使二楼以上4户居民厨房和卫生间污水浸漫到一楼居民东某某家室内,给东某某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东某某要求楼上4户居民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楼上居民则认为东某某家一周无人才造成经济损失加大,也有过失,只同意赔偿5000元。
据居民反映,由于该楼自来水总阀在东某某家室内,因不明原因,楼上居民已停水两天。社区和派出所出面调解未果,当事人申请渔市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鉴于纠纷经社区和派出所两次调解均未能让双方当事人满意,调解员提出调解方案:继续调解或走司法程序。走司法程序耗时较长,远水解不了近渴,面对纠纷急需解决的迫切性显然不适合,最好的办法莫过于继续调解。
本案关键点在于如何做好当事人东某某的思想工作,恢复楼上居民供水迫在眉睫。调解员联系到东某某告知调解的原则及双方的权利,并到东某某家入户进行现场调查。
调解员通过法理的详细剖析使东某某了解到不尽快恢复供水自己的损失将逐日加大,得不偿失。通过这个“突破口”成功快速地化解了纠纷。同时,调解员通过东某某母亲年近古稀,日常生活有潜在帮助的需要,阐明邻里和谐互助的重要性,以此化解东某某的对抗情绪,以情明理达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最终,双方不到半日便达成一致意见——楼上4户居民赔偿东某某8000元,用于东某某室内修复和补偿其他损失,楼上4户居民当晚6时恢复供水。并约定居民共同维护下水道通畅,避免生活杂物误入下水道,外管线堵塞可申请公共维修基金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