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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千山区司法局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王知 驻鞍山记者 马琳 | 发布时间: 2020-12-21 10:26

  12月10日10时许,鞍山市千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开始对路上运输货车抛撒进行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执法和取证工作一定要留好影像资料。”行政执法局机动中队中队长邹禹一边检查队员是否佩戴执法记录仪,一边叮嘱道。

  这是鞍山市千山区司法局在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工作以来,基层执法人员的日常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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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按要求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

  “双主官”齐抓共管

  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我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下发后,区领导立即召开区委常委会进行专题部署,成立区委书记、区长‘双主官’任组长的区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们区司法局。”千山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国昌接受记者采访时开门见山地说,“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同步跟进,压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任本地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为落实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据了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开展后,千山区充分运用报纸、宣传单、条幅和网络等宣传手段广泛发动、深入宣传,使“三项制度”在全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针对千山区地理区位为城乡结合部的实际,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所的延伸作用,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揣着“三项制度”应知应会口袋书,不错过任何一次给群众进行口语化政策讲解的机会,使“三项制度”深入人心。

  执法信息更透明

  有效提高办事效率

  12月10日11时许,临近午休时间,记者来到千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办证窗口时,看见该窗口无人排队,只有一名身着黑色羽绒服的女士坐在平台前的椅子上办理业务。

  该女士姓黄,为公司一个施工项目申请办理噪声临时排放许可证。几分钟后,黄女士就拿到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现在执法事项和流程全部公开,提高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而且办证最多跑一次,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黄女士满意地告诉记者。

  据了解,千山区司法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出台了《千山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千山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和《千山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从制度层面保证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区的推进实施。同时,全区强力推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深化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五减”改革,全区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移交至行政审批局,杜绝了审批事项体外循环,实现了一站式办理、一网通办。

  率先推出三举措

  推动制度落实得力

  “为了抓住推进落实的关键环节,我们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中在我省率先创新推出三项举措,形成‘三加三’落实模式。”千山区司法局法制科科长徐忠告诉记者,这三条创新举措让“三项制度”落实工作更“落地”。

  首先,千山区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更新制度》,全面落实“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公示要求。

  “第二,针对《辽宁省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侧重于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记录、音像记录要求较少的实际,我们率先制定出台了《千山区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对音像记录信息的存储、传输、归档、调取做了全面的规范。”徐忠介绍,“全区先后投入资金20余万元,购置了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60余个、照相机4台、录音笔7支、摄像机5台、对讲机8部、行车记录仪4个、测距仪6个、5个便民服务指南立式电子触摸屏和8个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站。”

  最后,徐忠告诉记者,为持续提升全区法制审核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千山区率先制定出台了《千山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制度》,使全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水平得到较大提高。两年来,全区共组织两期共79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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