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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司法局:实行“分级调解制度” 能调则调能和尽和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驻阜新记者 孙程超 | 发布时间: 2020-11-26 11:48

  辽宁长安网讯 11月20日,记者获悉,阜新市司法局将调解工作阵线前移至行政复议受理阶段,建立行政复议受理第一道关口,对于能够双方即时开展调解的,第一时间联系被申请人,搭建调解平台,做好引导工作。同时,实行“分级调解制度”,对于已经受理的简易案件由承办人进行调解,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由科室负责人调解或者分管行政复议工作领导主持调解,实现能调则调、能和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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