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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整合力量实现市域社会治理质的飞跃——专访朝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鲁珏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朝阳记者 董楠 文并摄 | 发布时间: 2020-11-17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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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珏

  辽宁法制报:作为第二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试点市,朝阳市是如何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高效开展的?

  鲁珏:朝阳市虽然是第二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试点市,但是我们按照省委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工作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实现与首批试点市同步部署、同步启动、同步落实。

  我们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8位副市级领导干部为副组长,45个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朝阳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蹇彪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实地调研,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会安排部署推进试点工作,并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具体要求。从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抽调37名精干人员,组建市域社会治理办公室和创建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制度,健全了工作机制,明确了职责分工;通过发挥宣传发动、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督查指导等功能,推动试点工作高效开展。

  辽宁法制报:在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中,朝阳市采取了哪些创新举措?

  鲁珏:社会治理的重心和重点在基层。我们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本着盘活闲置资源、整合人员力量、破解治理瓶颈的思路,将基层信访接待中心、综治中心、矛盾调处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四个中心融为一体,整合为综治中心,实现了场所人员的整合,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达到了1+1大于2的效果。如今,三级综治中心已成为党委、政府处理应急事件的枢纽。

  辽宁法制报:朝阳市是如何整合群众力量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引向深入的?

  鲁珏:朝阳市从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入手,创新民主管理方式方法,在全市各村(社区)探索建立由“说、议、办、评”四个环节组成的“村(居)民评理说事制度”,真正把“一事一议”“阳光政务”“群众监督”等举措落到实处,实现了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此外,我们还在全市乡村社区推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公营子镇“道德银行”建设经验作法,动员银行、医院、超市等单位共同参与,围绕移风易俗、环境卫生、敬老爱亲、志愿服务等内容,进行量化评分,评分与贷款担保、奖品兑换、医疗服务等挂钩,引导村(社区)居民参与社会治理,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激励、自我约束,不断突出德治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