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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岗位学雷锋 勇于担当做先锋——抚顺市司法局扎实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担当政法先锋”教育实践活动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杜江宏 驻抚顺记者 黄硕 | 发布时间: 2020-11-16 09:50

  核心提示

  今年6月,抚顺市司法局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启动了“弘扬雷锋精神、担当政法先锋”教育实践活动。数月以来,该局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持续推进活动取得实效,让雷锋精神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花结果,为抚顺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着力“学” 在坚守理想信念中当先锋

  “弘扬雷锋精神、担当政法先锋”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学”上下功夫,通过开展政治轮训、大学习、大培训、大讨论以及爱国主义教育等丰富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坚定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理想信念,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学习雷锋精神,对党忠诚,在坚守理想信念中当先锋。截至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已开展政治轮训22期,培训干警1251人次,有效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市司法局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雷锋志愿者70余人走进雷锋学院,开展“让党旗在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地高高飘扬”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零距离的参观、学习,进一步感知雷锋精神;组织司法行政系统的党员干部来到清原满族自治县筐子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大力培育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举办“做讲政治、敢担当的新时代党员干部”专题党课,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对党忠诚,永葆政治本色。

  着力“做” 在践行初心使命中当先锋

  抚顺市司法局突出边学习边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做”字,立足岗位,在守初心、担使命中当先锋。

  全面落实《中共抚顺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截至目前,以书面或当面汇报等方式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30余次,确保了重大问题、重点事项、重要工作请示报告“一次不少、一件不漏、一刻不迟”,保证了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重新修订了局党组议事规则,涉及全局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命、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同志全程参与监督。

  研究制定了《2020年司法行政改革任务清单》,紧紧围绕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在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和地方行政立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等多方面着手改革。

  着力“用” 在服务大局中当先锋

  抚顺市司法局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认真学习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向先进看齐、向典型学习,在服务大局作贡献中争当先锋。

  开展民法典宣讲进基层活动,向全市各县(区)、各普法责任单位,部分社区、村屯,赠送民法典单行本,让民法典真正深入人心;确定26名学雷锋志愿者直接对接县(区)52个司法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为群众宣讲民法典,并现场进行互动,释法答疑,真正将民法典送到群众身边,送进群众心里,目前已宣讲60余场。

  此外,市司法局还注重在典型引领上下功夫,在活动中突出典型的选树工作,局行政复议科获得市直机关工委党员先锋岗荣誉称号,法律顾问科荣获市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基层科安置帮教工作等典型经验做法得到市领导的肯定及批示。全局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和全面加强“两点一站一室”建设等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在服务大局中贡献出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