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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治精神培育 助推基层治理创新——锦州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驻锦州记者 王璐璐 | 发布时间: 2020-11-09 09:33

  秋日的傍晚,锦州东湖公园宪法广场人头攒动、气氛热烈。锦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杨佳明、锦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第七大队负责人户云强“以案释法”,分别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和《社区矫正法》进行讲解,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御黑恶势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为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锦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具体活动方案,创新多种特色宣传,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不断把普法工作推上新台阶。

  多点发力,普法工作凸显新活力。借助“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锦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得有声有色:通过法治文化巡讲,到基层“量体裁衣”送法宣传。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普法教育活动,让守法观念入脑入心。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5”政务公开日,组织全市共7个县(市)区司法局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疫情期间,锦州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栏、电子屏、农村大喇叭等法治文化阵地和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多媒体,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权威疫情信息。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各涉农街道均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高频次、高密度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和卫生常识,有效提升了群众对疫情的重视程度和预防自觉。

  据统计,今年,锦州市共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专题学习30余次、法律进企业活动20余次、法律咨询活动110余次、中小学主题班会百余次、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百余场。机关单位宪法宣誓人数达8000余人,开展青少年晨读宪法,全市学生参加人数约21万人次,农村社区张挂标语、挂图数量2000余幅,让普法融入百姓生活,收到良好普法效果。

  突出重点,推动形成全民学法新常态。民法典宣传是今年普法工作的重点,锦州结合自身实际,担起宣传职责,大力推进民法典的宣传科普工作,举办了民法典巡回报告会。锦州市司法局邀请渤海大学法学院教授深入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对民法典的学习与适用作了巡回报告,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地方立法宣传。宣传《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锦州市海岸带管理与利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有效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对市级地方性法规的知晓率。

  聚焦乡村,打造“三治”融合新局面。在凌海市阎家镇山神村,法治长廊、法治广场将法治元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建设法治乡村……作为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新时代乡村治理该从何处着手?山神村围绕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机制,走出了一条“乡村治理”新路,打造“枫桥经验”锦州升级版。

  为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山神村依托“三治”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山神村实施“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农村治理新模式,展现村“两委”与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农村治理新格局,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化解在村屯”的农村治理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