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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善若水 大爱无疆 致敬全省慈善志愿者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王大海/文 记者 蔡冰/摄 | 发布时间: 2016-09-19 09:38
  201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第一次“闯进”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大门。第二天,通过审议的慈善法草案亮相全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今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这是为了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所制定的法律。
 
  《慈善法》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规范我国慈善事业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法律,《慈善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纳入法治轨道,我国的慈善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代。有人说,《慈善法》的实施是开启了中国依法治“善”时代。顺应人民意愿期盼,从立法层面加以规范和明确,无疑可以让慈善回归本真,确保慈善的公益性和公信力。'



以法兴善 助力脱贫
 
  《慈善法》吸纳了志愿者
 
  《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可直接登记而且登记后经过一段时间即可面向社会公募,明确政府在慈善事业中的作用主要是引导和管理,同时也明确了慈善行业组织的任务和建设问题,充分地以法律的形式支持了中国慈善事业的民间化。
 
  《慈善法》规定放开公募权,慈善事业尤其是慈善募捐打破了只有部分慈善组织才能公募的规定,任何慈善组织都无垄断权。这从根本上把慈善组织推向市场。但同时对合法募捐、依法募捐作了规定。 
 
  当然,让我们感到更加欣喜的是,《慈善法》增加了慈善的内涵,扩大了慈善概念的外延。《慈善法》明确指出,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包括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以及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促进科教文卫体育发展、保护环境等活动在内的公益活动。
 
  《慈善法》除了继续确认现有的慈善基金会为慈善组织,还把非营利性的社团、社会服务等组织(主要是民非)也确定为慈善组织。同时明确了志愿服务的法律地位。这样,慈善组织的范围、队伍相对过去增加了几倍,使慈善事业形成了一支规模宏大的社会事业,成为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我省志愿者来说无疑是个福音,也更加激发了志愿者投身慈善的热情。
 
  【现场】
  爱心缤纷呈现
 
  《慈善法》确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2016年首个“中华慈善日”确立“以法兴善 助力脱贫”主题。9月4日上午,丹东市举办了“以法兴善 助力脱贫”大型主题活动。弘扬慈善事业,促进文明和谐。丹东市领导、市慈善事业的各界人士、爱心组织、义工团队近千人参加活动。 
 
  活动期间,丹东市领导向全市评选出的19名“最美慈善代言人”颁奖,并向8名大病患者家属代表发放了慈善救助金。活动中,丹东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慈善总会还联合组织开展了义演、义诊、义卖等现场志愿服务活动,并对《慈善法》的相关内容进行宣传解读。
 
  丹东市慈善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夏仁波在现场表示:“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爱心力量的支持下,我市慈善事业有了较快发展,下一步要贯彻、普及慈善法,调动社会各种因素,进一步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亮点】
  充满爱的“草根”力量
 
  在我们的身边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总是在人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总是把自己的付出当成是快乐之源,总是默默无闻地奉献,他们就是我们身边的“草根”志愿者和义工们。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丹东市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涌现出了一批“草根”义工和志愿者,他们默默地把爱带给身边的人。去年12月5日,丹东市慈善总会、818义工组织及爱心企业联合组织了“扶贫济困爱心义卖募捐”活动。当天虽然是个晴天,但却非常寒冷。早上不到8点,818义工组织的部分义工便赶到现场。由于活动现场的地面有结冰,为了保障活动顺利进行,义工们有的拿着扫帚,有的拿着铁锹,开始了除冰行动。
 
  刺骨的寒风一阵阵袭来,并没有影响到义工们的热情。大家有说有笑,很快就把地面上的冰清理干净了。紧接着义工们开始挂横幅。新玛特商场里的工作人员还送来了促销车支持本次活动。8点20分,义卖商品陆续送到现场,义工们开始将商品分类,按照类别分别摆放在5台促销车上。5台促销车上分别摆放着洗涤用品、大米、小麻花和调味品等。几位随身带着小音箱的义工开始向过路市民宣传本次义卖的商品。
 
  “阿姨,买个小麻花吧。”在活动中,一个身披“丹东818义工”绶带的小男孩成了销售小能手。他叫张峻熙,今年6岁,母亲是义工组织里的一员,为了锻炼孩子,母亲带着他来到了今天的义卖现场。因为天气寒冷,母亲给他穿得很严实。张峻熙负责销售的是一元钱一袋的小麻花,在母亲的引导下,他一次次跑到路人面前,用稚嫩的声音推销着手里的小麻花,面对着小朋友的推销,有的人欣然弯下腰摸摸他的小脑袋给予鼓励并拿出钱买下小麻花,有的路人则是匆匆走过。
 
  第一次被拒绝时,张峻熙低下头对母亲说不想卖了,母亲就耐心地开导他,告诉他这是正常的,有兴趣的人才会买,没兴趣的可能就会走开,没关系,只要坚持下去,一定会有收获。在母亲的劝说下,张峻熙鼓起了勇气继续推销,一会儿工夫就卖出了二十几袋小麻花,义工们都夸他是今天的销售状元。
 
  和张峻熙一样来参加义卖活动的还有一个斯斯文文、长相清秀的小男孩,他是六纬路小学五年六班的王梓名。王梓名虽然是第一次参加义工活动,可据他的母亲介绍,梓名一直有个当义工的愿望,之前因为要去特长班,学习的时间总是和义工们活动的时间相冲突,所以每次都没能如愿。义卖活动的前一天,梓名找出了自己的新文具,将想把文具捐出义卖的想法告诉了母亲,母亲肯定了儿子的想法,并答应将第二天的特长班课业暂停,带着梓名一起来到现场义卖。
 
  早上9点,梓名如愿披上“丹东818义工”的绶带,向路人“推销”自己的义卖商品,第一份商品售出后,他的脸上露出了成功的喜悦。在近两个小时的义卖中,小梓名还成功地把文具卖了出去,获得了50多元善款,并当场投进了捐款箱中。
 
  在元宝区六道口街道办事处、新玛特商场的大力支持下,本次义卖活动在当日11点30分圆满结束。
 
  据了解,当天参加义卖的义工有40多人,义卖活动共售出商品400多件,加上现场募集的个人捐款共计4035.5元。
 
  他们用爱感动一座城
 
  在辽阳,为了丰富留守孩子的暑期生活,使广大留守儿童在暑假期间感受关爱,享受温暖,在今年的暑假,辽阳团市委开展了以“情系留守儿童,传承剪纸艺术”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邀请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张金石手工剪纸”的传承人张金石老师向大林子小学的留守儿童传授技艺。
 
  在大林子小学的“七彩小屋”里,15名留守儿童在志愿者及志愿者家庭的陪伴下,学习剪纸艺术,感受传统剪纸魅力。
 
  据辽阳团市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暑假伊始组织开展这项活动,目的是为了让留守儿童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既能丰富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激发孩子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又能动员社会各界爱心志愿者关爱、关注留守儿童成长。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辽阳市始终坚持像郭明义那样学雷锋,像学雷锋那样学郭明义,以164支“郭明义爱心团队”志愿服务为载体,汇真情、聚大爱,倾力播洒爱心火种。
 
  仅去年以来,辽阳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郭明义爱心团队”筹集助学金100多万元,让上千名寒门学子圆了大学梦。辽阳市青联、青企协、各大高校、市一中及师范附小等共青团系统8支 “郭明义爱心团队”共捐款30余万元,为家庭困难的学生解决了学习和生活费用。医疗系统17支“郭明义爱心团队”志愿者结合自身实际深入社区、农村和光荣院开展义诊活动。为辽阳县白血病患者陈喜傲捐助善款30万元,极大地解决了其治疗费用不足的困难。辽阳职业技术学院“郭明义爱心团队”为本校的白血病、肌无力患者和贫困学生捐款达15万元。
 
  每个“郭明义爱心团队”都是关心关爱贫困群众的平台。辽阳县人民检察院“郭明义爱心团队”到目前已与县内20户困难家庭结成帮扶对子,捐款10余万元为贫困家庭送去基本生活用品。辽阳市地税系统、市法院系统、市交警支队、市交广雷锋车队等多支“郭明义爱心团队”组织志愿者到特教学校、启智学校和市福利院等地看望孤残儿童并踊跃捐款。
 
  自2012年5月7日全国首支“郭明义农民爱心团队”——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黑牛庄村分队正式成立至今,辽阳市“郭明义农民爱心团队”已发展为12支队伍,核心骨干成员1000余人。广大农村“郭明义农民爱心团队”成员以郭明义为榜样,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立足于身边人、身边事,开展邻里一家亲活动。
 
  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不仅要看它有多少高楼大厦,更要看它有多少志愿者。一串串数字,一笔笔深情,一份份爱心,铭刻着辽阳“郭明义爱心团队”志愿者们服务社会的深情厚谊和高尚品格。164支“郭明义爱心团队”,7万多名志愿者,正以自己的行动,做自己能做到的事,影响着身边能影响到的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正能量正在辽阳凝聚、升腾。
 
  在我省,奉献爱心的各具特色的志愿者团队不胜枚举。他们捐献钱物,无偿提供服务,上门与孤寡老人聊天,帮助贫困家庭创业,用自己的所长所能,为这个社会添加爱的力量。
 
  【提醒】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盘锦市有支慈善志愿者团队——雷锋家庭联盟,这个联盟从2009年成立至今已经发展了1000多个家庭成为联盟成员。联盟发起人陈振和妻子的父母分别居住在黑龙江、内蒙古农村,生活并不富裕。但他每年用在资助困难群众、参与志愿服务献爱心的花费都在8000元以上。盘山县太平镇有对夫妇有一对双胞胎,其中一个女孩患白血病,陈振得知情况后,全家总动员,并号召志愿者为患病女孩的妈妈出主意想办法,两次为其募捐医疗费用3万多元。几年来,家庭联盟志愿者们共计募捐资金和捐赠物品约合15万余元,照顾空巢老人11人,关爱农民工子女70余人,宣传红十字精神作为志愿者服务社会50多次1500多人次。
 
  募捐、捐款,看似简单,其实并不简单,在实际中,有的志愿者虽然向贫困或者受灾群体表示捐款,但因种种原因,却无法兑现承诺。有的人则压根没想出资,而是顺嘴说说。现在有了《慈善法》,募捐要依法行事,捐款也要兑现,否则就要被追讨。
 
  沈阳某公司的赵刚就是位有爱心的人。近两年,随着微信朋友圈的发展,募捐的信息已经屡见不鲜。对于这些信息,赵刚总会几十元、上百元地捐款。其中他对一位患白血病的小孩捐过500元。



志愿者组织为社区贫困家庭捐款
 
  《慈善法》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那么,作为某项募捐的发起人或者说是志愿者,就应该依法而行。《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志愿者应该与有资格的募捐组织或者平台合作,合法发布信息进行募捐,同时作为志愿者参与捐款时,也要考虑到自己的能力,能捐多少就捐多少,而不能逞一时快语。每次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热心人、志愿者等必做的一件事就是捐赠钱物。其中,承诺捐赠数万数百万的人并不少,而不兑现自己承诺的也不少。不少失信的人被媒体曝光。
 
  公众对捐赠承诺者是否兑现承诺看法不尽相同。有的人认为,既然承诺捐款,就必须兑现;有的人认为,虽然是承诺捐赠,但不兑现只是品德问题。但新出台的《慈善法》明确指出,承诺了就要兑现。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受赠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捐赠承诺人兑现。《慈善法》对捐赠兑不兑现,提供了法律保障,“诈捐”不好使!
 
  《慈善法》 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一)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二)捐赠财产用于本法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慈善活动,并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
 
  当然,《慈善法》也规定了,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营口市一位志愿者说,表达爱心无可厚非,但一定考虑周全,募捐要依法,捐助要量力而为,言而有信。这样才能将爱心真正发扬光大,也保护了慈善秩序。
 
  【保护】
  《慈善法》为志愿者上了“保险”
 
  活跃在各个城市的志愿者队伍都希望自己的团队越来越大,举行慈善活动时,希望更多的人员参加。
 
  在盘锦市有这样一个志愿者群体,在当地小有名气,它的名字叫蚂蚁公社,几年来专门给予农村留守儿童、孤残儿童、特困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等物质与精神的帮助。这是一个非营利性民间公益组织,从最初的十几人发展到今天的600多人。这个团队还希望通过自身的公益活动来吸引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他们的组织。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这个团队在招募志愿者后,对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培训,比如如何上好安全教育课,如何对留守儿童进行文化艺术教育。经过培训后的志愿者会到大洼区、盘山县等县区的农村,选择比较贫困的家庭进行帮扶,捐款捐物,同时在当地的学校为学生们传授安全知识,教孩子们文艺表演和美术等,提高孩子们的才艺,丰富留守贫困儿童的生活。
 
  蚂蚁公社的创始人赵一箬告诉记者,农村的孩子,特别是那些留守儿童,平时没有爸爸妈妈告诉他们自护自救知识,往往会因为缺乏自护自救的知识而使伤害加重。所以他们开展“星星之火乡村儿童素质教育助教项目”,就是帮助农村孩子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他们还开展“爱的向阳花”助学项目,主要以设立奖学金的方式进行助学,只要孩子们努力,就能够得到助学款,以此激励孩子们积极向上,茁壮成长。同时,公社发现家庭中急需救助的孩子,也会给予资助。
 
  赵一箬说,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十分有必要。一来可以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技能,更好地进行爱心服务;二来可以保护受助者不会因为志愿者服务不够专业而受到伤害。好心没办好事的实例在生活中也是有的。而我们做好事就要把事做好。
 
  沈阳的王先生长期关注《慈善法》,他说,《慈善法》所称的慈善服务,是指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志愿无偿服务以及其他非营利服务。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可以自己提供或者招募志愿者提供,也可以委托有服务专长的其他组织提供。开展慈善服务,应当尊重受益人、志愿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受益人、志愿者的隐私。如果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培训等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标准和规程。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对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
 
  陈振说,现在是法治社会,作为志愿者团体在进行慈善活动时,也应该有法治观念,特别是《慈善法》实施后应该在组织活动中与过去相比有所提升。这既是对团队的保护,也是对志愿者的保护,同时也提高了团队的声誉。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应当公示与慈善服务有关的全部信息,告知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按照《慈善法》的规定,根据需要可以与志愿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服务的内容、方式和时间等。应当对志愿者实名登记,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内容、评价等信息。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应当与志愿者的年龄、文化程度、技能和身体状况相适应。志愿者接受慈善组织安排参与慈善服务的,应当服从管理,接受必要的培训。团队应当为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更为保险的话,团队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慈善服务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